• 005303449/2020-00017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实施方案
  • 2020-01-22
  • 2020-01-31
  • 通知
  • 登政文〔2020〕23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进一步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登封市进一步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22日                 

 

登封市进一步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快美丽登封建设,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9〕16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紧盯城市管理的难点、痛点和乱点,进一步简政放权,常态化推进城市“序化、洁化、绿化、亮化”管理工作,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打造美丽登封,对全市地下、地面、立面、空间实施全覆盖、全方位、立体化、高标准的整治提升,做优市民期盼的“加法”,做好市民诟病的“减法”,固强补弱,久久为功,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改变城市面貌、增强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形象,实现“整洁、有序、舒适、愉悦”城市环境目标,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

既要发挥专项集中整治快速有效的优势,科学制定城市管理标准和导则,以法律法规为保障,实现长效管理。

(二)坚持全域全程,高标高品

加大投入,提升管养标准,既对建成区精工打造,又对其他区域全力提升,既科学规划建设,又高标管理,坚持全过程创新,打造有品位的城市环境。

(三)坚持依法依规,共治共享

既要坚持依法治理,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顽症难题,构建城市环境管理新格局;也要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民群众的积极因素组织好、引导好,不断提升共治共建共享水平。

(四)坚持建管并重,以人为本

要做好顶层设计,规划引领,以建设性措施促进管理,积极稳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做好“管”的文章,以工匠精神推动城市管理创新发展;要立足发展实际,突出民生需求优先,完善“疏”的举措,切实维护好市民群众正当权益,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水平。

(五)坚持属地管理,条抓块保

按照程序依法下放行政执法职能,强化属地管理,着力解决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基层之间管理职能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等突出问题;既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行业优势,加强工作指导,搞好协调服务,形成工作合力,也要全面夯实基层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范围及目标

工作范围为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范围的区域,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福祉,通过常态化城市“序化、洁化、绿化、亮化”管理及美丽登封建设,用两到三年时间,实现城市建管水平有一个根本性改变,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西部要美起来”中有较好的形象,赢得较高的、广泛的认同度。

四、重点工作

(一)以“序化”保畅通,确保城市交通规范有序

1. 城市道路的治理。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超前谋划、全面布局、分步实施,实现“两个优先、两个分离、两个贯通”序化目标。一是市政道路管养。完善道路精细化养护规范,提高养护标准,坚持预防性养护,中修工程实现周期性维修,坚持精细化养护,圆洞方补,小洞大补,浅洞深补;加大人行道精细化养护力度,重点开展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精细化,整改缘石坡,清除和规范障碍设施;侧石逐步升级更换为花岗岩材质,提高抗压能力和设施档次;隔离带尽可能地用绿化带,拆除不必要道路硬隔离设施,对需设置硬隔离的地方要与周边建筑物设计风格相适应;二是多杆合一和多箱合一。积极推进多杆合一,以连续均匀布置的路灯杆为载体,对交通信号灯、标志牌、监控、诱导屏、路名牌、地名牌等传统设施进行有机整合,减少对城市地面和空间资源的占用;推进多箱合一,采用地埋式景观箱变,把箱体设置到道路红线外绿化带、公共设施带和侧分带。三是窨井规范提升。明确全市窨井归口管理单位,由市城管局牵头,出台窨井整治专案,统筹全市的水、电、气、暖、网线等窨井管理工作;设立窨井整治技术中心,制定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逐步实现全市窨井统一标准设置、统一产权标识、统一编号;对全市建成区道路范围窨井进行排查确权,健全窨井档案,记录窨井身份标识、准确位置等相关信息,并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结合城市道路改造工程,统筹开展窨井改造提升工作,分批、分期、分区域有计划高标准推进。四是网线入地改造。进一步优化线缆整治工作机制,具备入地条件的,按照方案全部进行入地改造,不具备入地条件的,实行桥架规范,或瘦身减量。五是雨污水管网治理。按照“全面排查、限时整治、有序推进、责任到人、严肃问责”要求,落实“一点一策”,加快全市雨污水改造力度,彻底解决雨天道路长时间积水问题。六是施工围挡及保通路管理。加强施工围挡的审批,按照施工围挡设置规范,落实紧跟工程进度,科学管控围挡范围,严查“围而不建、不规范设置”等影响市容、危及行人安全的施工围挡。七是美丽街区建设。找准绿色生态与改进城市管理与改善人居环境最佳结合点,结合“路长制”特色街道创建,以提升城市环境容貌为重点,以破解突出问题为根本,各办事处着力打造3-5条“路长制”特色街道。建设和打造特色街道,要高标准规划设计,高标准施工,力争一次改造到位,把涉及的每一栋楼、每个院落、每个街区打造得有历史、有文化、有特色、有品位,让每个建筑、景观成为可流传、可观赏的精品佳作。八是“住改商”及违法建设整治。按照有关要求,对“住改商”等违规改变住房性质、违法加建等建筑物、已过期的临时建筑以及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开展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房管中心)、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禹中水务公司、热力公司、各办事处、各通讯运营商及其他线缆权属单位

2. 非机动车道隔离桩、地钉地锁及障碍物整治。市交警和城管部门落实非机动车道隔离桩设置联审联批机制,对需要保留的非机动车隔离桩,按国家安全规定进行整治提升,对不安全、不规范的隔离桩全部拆除并修复路面。将公共区域影响市民安全和出行的地钉、地锁、残留线杆等障碍物拆除,修复路面还地于民。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3. 占道(突店)经营整治。依法取缔占道经营、突店经营,取缔马路市场,加强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市场、车站等重点部位的管控,加强建成区利用广场等临街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商业等活动的管理,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的管控。健全完善市、办事处、社区(村)三级联动的文明劝导巡查管理机制,持续强化联合执法工作、联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办事处

4. 城市智慧管理。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提升城市管理的重要载体,将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安保、智慧教育、社会诚信、文明信息等子系统逐步融入登封“城市大脑”平台,通过该平台提供的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特别要尽快把城管部门、交通部门发现的违法、违规及不文明行为数据,通过大数据手段,提供给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等有关管理部门,为有关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单位加强管理提供依据,使城市管理更科学、更精细,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房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教体局

5. 交通秩序治理。按照交警部门的交通秩序整治专案,城管与交警联合发力,一方面加强巡逻督导,另一方面运用先进技术和手段进行交通执法,用一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城市交通乱的问题,并持续巩固提升。

(1)严厉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大顽疾。要坚持高压治理常态化整治,对查扣的“七类车”要逐一登记造册,依法处罚。

严厉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车道行驶、拦车散发小广告、拦车乞讨等交通乱象。公安部门将广告违法通讯信息转交城管部门,由城管部门采取“城管语音追呼系统”等科技手段,从源头上遏制拦车散发广告行为。

严厉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机动车“一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两牌”(假牌、套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三驾”(酒驾、醉驾、毒驾)、“四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乱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重拳整治乱停乱放,采用对交通卡点、乱点加装电子眼、设置禁停区、安置导流带、贴条拖车等措施,加大违法查处力度,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严厉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市城管局负责查处渣土车未经核准、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实行信用评价计分管理,信用分值低于60分时,列为“黑榜”失信单位,推送至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由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严厉查处未经核准从事渣土运输行为。公安、城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推行常态化联合执法,重拳查处未办理运输核准手续从事运输活动的车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2)开展城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完善政府公共停车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每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500个,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统一设计、开发、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

全面规范市区停车场管理工作。采取授权特许经营权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有序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对停车场管理法规制度进行细化完善,研究制定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导则、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导则、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施划联审联批、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等相关办法;做好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实时掌握各区域车位情况,盘活停车资源,实现错时共享,提高车位使用率。

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结合“路长制”工作,建立完善市、办事处、社区(村)、路长、沿街机关企事业联动机制,及商业门店“门前四包”责任制,夯实非机动车管理责任;按照“控总量、贴标签、设禁停、严考核”的原则,做好对各单车企业的考核,强化停放区域管理和破损车辆清运,在重要区域设置禁停区,实现对市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交通局、各办事处

(3)依法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

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乱象。严厉查处“空号”“套牌”车及非客运出租汽车喷涂客运出租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设施等假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非法加装计价器、拒载、甩客等不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营运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残联

(二)以“洁化”促提质,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

6. 市政道路设施的清洁维护。按照“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及‘双五’”的标准,对城区道路、市政设施、绿化带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机扫水洗全覆盖,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增加清扫落叶机械设备和清除冰雪机械化设备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7. 城市卫生死角治理。将出入市口、城乡结合部、PPP项目卫生保洁纳入日常管理考核,确保沿线卫生死角监管到位、整治到位;深入开展支路背街、老旧小区居民楼院的卫生整治行动,并持续开展“全城清洁”行动,集中清理卫生死角。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

8. 城区河道治理。加强河道水域日常管理,全面清理河道水域内的水草、杂物、漂浮物,确保水清河美;加快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改善城区水环境,提高河道排水防涝能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办事处

9. 城市水体及污水治理。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消除黑臭水体;加强智慧水务管理,实现污水处理智能化调配,解决污水处理厂收水不均问题;督导各办事处控源截污、雨污分流、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推进沟、渠、河道等疏挖,提升泄洪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

10.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宣传“五进”(进学校、进社会、进机关、进家庭、进商场)培养市民群众垃圾分类习惯入手,推行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按照“全民宣传发动、培训指导跟进、居民楼院长监管、物业公司落实、分类质量评比”的要求,贯彻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6号),对城市生活垃圾实施分类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源头监督、转运管理、终端处理等在线监测全覆盖。严格监督考核,结合路长制工作,建立周通报、月讲评公开曝光制度,对各办事处进行评比考核。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

11. 公厕建设与管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科学设置道路公厕引导牌,做到公厕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人性化、设施维护常态化、日常管理制度化,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2020年市区公厕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

12. 沿街立面的整饰。对沿街建筑立面、建筑符号进行整饰及装修,确保建筑设施外观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全面清除楼体立面上的破、损、污、旧、挂、突等现象,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简洁明快的城市空间。加快推动城市广告专项规划,规范审批手续,以“一条例、两规范”为依据,规范全市的广告招牌,严查严控违法户外广告,拆除楼体、楼面违法广告牌匾,加大乱贴乱画小广告、私设灯箱等行为整治力度,规范门头牌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13. 工地扬尘防控。施工工地围挡规范设置,工地建筑物料、施工设备按照施工平面设计图位置堆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集中清理,推广塔吊喷淋、雾森系统,黄土裸露和易起尘物料规范覆盖,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使用正规渣土车进行清运;规模以上工地安装扬尘检测仪、施工工地信息公示牌(LED屏)、施工场区视频在线监控、出入口车辆视频抓拍设备、车辆RFID电子身份识别及进出车辆冲洗监测设备、预拌砂浆储存罐监控、喷淋监测及远程开启等前端设施,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科技,实行信息化、精细化、智慧化监控管理,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和扬尘防控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14. 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加大财政投入,统一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建筑垃圾综合信息平台,构建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全过程监管、区域平衡消纳、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处置监控体系。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多方惩处机制,出台企业名录管理和市场退出制度,推进建筑垃圾清运行业提质升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2020年底,清洁能源车辆达到100%,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运行状态全过程实时监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15. 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治理。贯彻落实市、办事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管责任,推动我市餐饮服务业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和定期清洗;搭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监控平台,逐步实现大型、中型餐饮服务业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含施工工地)油烟排放在线监控;建立油烟治理企业承诺制度,完善健全督导考核奖惩机制。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办事处

(三)以“亮化”增颜值,确保城市流光溢彩

16.城市功能性照明管养提升。建立长效管养维护机制,加大对照明基础设施的管养力度,确保城市照明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双达标;对老旧路灯、电源点等照明设施加强改造,以绿色照明、智慧路灯等新技术推进智慧路灯管理;加强对已建成未移交及PPP项目管理照明设施的监督考评,进一步完善功能性照明设施的移交制度,做到建、管无缝对接,确保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17. 城市夜景亮化提升。提升市区重点道路、河渠、公园周边夜景照明效果,推进建筑楼体夜景亮化工程建设;市区主要干道和重要节点,对文化片区进行夜景亮化,做到照明出色、出彩,打造出集“商业、娱乐、文化、环境”一体的夜游路线,创造出有登封特色的夜色经济;建立夜景亮化智慧控制平台,对全市夜景照明设施统一控制指挥,提高景观照明节能减排水平;完善夜景照明设施管养制度,建立长效管养维护机制,对夜景亮化设施进行日常管养维修,确保亮化效果。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四)以“绿化”美环境,确保城市生态宜居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好“美丽”文章,突出市区道路、高速路、河道沿线等重点,高质量推进绿化覆盖。

18. 道路绿化管养。加强绿化日常管养,按“修补、改差、提质”三步走战略,完善道路花坛内的灌溉设施,丰富花坛植物色彩,提高花坛侧石品质,提升道路绿化层次,做到绿化带内无黄土裸露、无枯枝枯叶、无死株死苗、无缺株断垄,打造特色鲜明、景观突出的靓丽街景;为每棵行道树植入芯片,建立行道树大数据库,像保护文物一样保护好每棵树木,做到树穴篦子规范,无黄土裸露,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采用修剪等手法,控制植物高度不影响交通视线,坚持每半月集中冲洗,对绿化带枯叶、垃圾日产日清,形成常态化管理,同时对绿化带的隔离网全部实施拆除;积极实施拆墙透绿,增加街道景观绿化,实现社会共享;要通过采取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庭院空间造景、门前放置盆栽等多种方式,打造城市微景观,弥补道路绿化不足,让街道景观绿化丰富多彩。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

19. 园林绿化。坚持尊重科学发展规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围绕增量、提质、升级,规划建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全面实施增绿工程,大幅度增加城市绿量,建设口袋公园、微景观、街头游园,对所有公园实施拆墙透绿,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景观品质,打造“一街一景,一路一色,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美丽宜居环境。同时对产生的工程弃土进行合理调配,就地就近利用工程弃土建设微地型景观。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20. 屋顶绿化。分类制定和实施建筑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拆墙透绿的鼓励性政策,积极推进城市空间立体绿化、美化建设;对城市建筑立面、阳台、护栏等构筑物,因地制宜地开展垂直绿化和美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21. 生态廊道、高速出入市口绿化。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局

(五)以“素质”显文明,确保城市共建共享

在全市实施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以宣传引导为主,执法管理为辅,治理不文明行为,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

22. 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治理。以市区道路、公园、广场、社区等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不文明养犬、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乱涂乱画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治理行动;以客车站为重点,集中开展禁烟场所吸烟行为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各办事处

23. 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按照有关要求,将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横穿街道、跨越护栏等行为,机动车车窗抛物、随意停放、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由交警录入诚信系统,同步传送给文明信息系统,并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为突破口,实施文明单位创建和文明奖发放动态管理,用3到6个月的集中治理,实现从不敢有交通不文明行为到自觉遵守交通的转变,引导全社会交通文明习惯的养成。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有关单位

24. 城市管理志愿服务行动。整合社会各界志愿服务资源力量,组织开展文明引导、清洁家园、交通秩序、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城市管理谏言献策、垃圾分类投放引导等志愿服务,引导市民自觉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监督,劝阻和曝光不文明行为。着力打造“绿城使者·嵩山志愿者”志愿服务品牌,助推市民文明素质持续提高。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相关乡镇(区、办)

(六)以“专项”强管理,确保城市乱象消除

25.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构建常态化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聚焦季节性、倾向性等突出问题,发挥集中专项整治短平快、效果好的特点,弥补城市管理的不足,适时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快速遏制城市管理乱象,回应市民关注和期盼。同时,在专项集中整治中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相关乡镇(区、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登封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挥部,副市长史战胜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局长高少雷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要发挥抓总作用,统筹好全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好精细化管理人员、经费保障。各单位要采取专案专班,定期研究、定期会商、随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突出工作实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坚持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密切协同,把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文明城市创建、百城建设提质和生态园林建设有机融合,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城市管理体系。

(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程序依法下放行政执法职能,明确责任、统筹指导、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约谈追责的责任,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要加紧制定涵盖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照明亮化、综合执法等较为完备的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要尽快对城市管理的空白短板出台导则和标准,使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加强考核奖惩

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同时组建城市精细化管理督导队伍,常态化落实对各级各部门的日常督导,实行周例会、月观摩会制度。考核围绕“四化”,分类进行月排名考核,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表态发言、约谈问责。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成绩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文明单位日常动态管理,落实文明单位联动奖惩。

(四)加强社会参与

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凝聚群众的共识,汇聚群众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广泛调动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开设曝光台、点赞榜、聚焦路长等城市管理专题专栏,宣传城市管理规定、法规,曝光突出问题、管理盲点,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引导群众知晓、配合、支持并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共治共建共享;各相关单位要选好配强宣传骨干,落实宣传工作任务,及时通报各类工作动态信息;要切实加强舆情的处置工作,强化舆情的研判预警,防止出现重大负面曝光事件。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