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20-00023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卫生,爱国卫生,疫情防控
  • 2020-04-03
  • 2020-04-14
  • 通知
  • 登政办〔2020〕4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结合疫情形势,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持久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强化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早日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营造良好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大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对全市公共区域、绿化区域、公园、游园、垃圾中转站、公厕开展常态化清扫保洁,定时开展消毒消杀,及时清运积存垃圾,对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清洁整治;清理病媒孳生地,落实病媒防制措施,做到有专(兼)职人员、有记录、有防灭药品设施投放,确保“四害”密度不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2.对所辖景区景点、国有林场进行全面清扫保洁,及时清运积存垃圾,对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开展清洁整治;健全景区景点健康教育宣传阵地,配备控烟员;公厕标识明显,各类设施完好,环境清洁,定时消杀消毒;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四害”孳生地管理和控制措施落实。

责任单位:嵩管委、市文化旅游局、民族宗教局、林业局

3.对建筑工地(包括拆迁、待建场所)、公路沿线和高速上下路口、河道沟渠沿线、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的卫生环境开展清洁整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

4.对管辖区域内镇容镇貌、村容村貌进行清洁整治,对镇区、农村积存垃圾、污水、卫生死角、“十乱”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健康教育知识宣传,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确保“四害”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乡镇(区、办)

(二)开展社区环境清理整治行动

社区(包括居民区、物业小区、村庄、无主管楼院)要有固定、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重点宣传疫情防控健康教育信息;定时定点清理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对人员集中和使用频次高的值班岗亭、单元楼道口、电梯、小广场、小区门禁、垃圾收集点、公厕、健身器材等公共场所和设施定时清洁消毒;以社区中的绿地、水系、楼道、地下车库、管道井及农村厕所、牲畜棚、粪堆、水井、河道等区域为重点,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责任单位:市农委、房管中心,各乡镇(区、办),各分包楼院责任单位

(三)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治行动

针对复工复产复学后的生产、生活、购物、交通及居家等环境,企事业单位(包括厂矿企业、金融企业)特别是近期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要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做好防护;公共场所要有禁烟标志、无人吸烟标志;充分发动职工开展工作环境整专项行动,对车间、厂房、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及单位周边环境进行清脏治乱大扫除,清理积存杂物、废弃物,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确保办公场所内自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公共物品及地面、走廊、厕所、电梯、食堂等公共区域定时清洁消毒;针对使用频率较高的电梯全面采取“无接触”措施,对人流密集、需排队等待的门诊、商超、食堂、办事大厅、公交站等公共区域采取“一米线”行动,有效阻断疫情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公厕要按照一类标准建设、维护和管理;针对仓库、车间、食堂、宿舍、地下车库等重点区域实施病媒防制,做到有专(兼)职人员、有记录、有防灭药品设施投放,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严格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区、办)

(四)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市域范围内所有市场(包括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有专职控烟人员;全面清理市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及时密闭收运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全面排查市场给排水设施,确保市场内产生的粪污水有效处理;室内外四防设施齐全、无破损,及时消毒消杀,消杀记录齐全;对下水道、厕所及摊位内外等关键部位采取重点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发动商户清理摊位内外卫生,清除积存垃圾,确保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积极推广活禽集中宰杀、冷链运输、白条冰鲜上市的做法,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市场内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卫生整洁,管理到位。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场发展中心、商贸公司、供销社,各乡镇(区、办)

(五)开展行业门店卫生规范治理行动

沿街行业门店要严格落实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复工营业的相关要求,具备复工营业条件的要向属地乡镇(区、办)提交《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后方可复工营业,复工从业人员要纳入辖区街道社区二维码健康登记管理。行业门店复工营业前,一是严格消杀管理。必须对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并建立日消毒登记制度。保持店内通风良好,原则上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如使用,应关闭回风系统,使用全新风;二是加强人员管理。从业人员每天都要做好自身防护,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外部人员进店必须佩戴口罩。特殊行业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三是减少聚集接触。经营场所提倡采取提前预约、网络订购等方式,尽可能减少进店人员数量。店外排队等待人员不易过多。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的距离,减少聚集和接触,规避风险;四是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督促从业人员坚持勤洗手勤消毒,实行零接触付款,通过网上移动方式进行支付,避免现金支付找零;五是做好标志引导。在店外醒目位置张贴提醒标语,引导消费者做好疫情防护。在划定区域设置标示牌和引导标志,店外工作人员应佩带袖标,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KTV、舞厅、书店、网吧、酒吧、公共浴室、足浴店、保健推拿、培训机构等暂缓复工营业。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卫健委、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城管局,各乡镇(区、办)

(六)开展公共交通环境整治行动

要对汽车客运总站、城乡客运站、公交、出租车场站和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开展环境卫生清扫,经常换气通风,科学规范做好日常消毒消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设立控烟监督员;治理病媒孳生地,无蚊蝇孳生,按要求进行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四害密度达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七)开展重点场所环境整治行动

1.学校(包括武校、幼托机构)要按照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复学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校园卫生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健康科普教育宣传活动,加强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对学校内外进行环境整治、消毒消杀,清除卫生死角,清除病媒孳生地,环境卫生及病媒防制设施齐全,确保复学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到位。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2.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医疗卫生行业标准落实工作任务,医疗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交接记录完整、规范,污水处理记录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密闭、卫生整洁,垃圾日产日清,环卫设施数量合理,转运车辆密闭运输。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八)开展家庭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通过开展“周末卫生日”活动,组织群众从家庭环境着手、从个人卫生抓起,从不文明习惯改起,自己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和公共空间,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杂物,有效提升居民文明意识和健康卫生意识;倡导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合理膳食,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不随地吐痰,妥善处理废弃口罩。

责任单位:市农委、房管中心,各乡镇(区、办),各分包楼院责任单位

(九)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行动

要结合返岗工作人员流动性增大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和社区(村)宣传栏、业主微信群、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及时准确将疫情防控和健康科普等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每个人,引导人们养成勤洗手、多通风、不滥食野生动物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升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教育引导群众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单位、社区(村)管理人员进行报告,按照要求规范就医,有效保护自身健康。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乡镇(区、办)

二、强化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爱国卫生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工作要求和行动标准,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方法措施及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人。二是要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为主题,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新闻中心、登封电视台、登封广播电台、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宣传工作典范,曝光热点问题,引导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在全市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浓厚工作氛围。三是要进一步排查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实施问题销号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区,街道,各行业卫生主管部门要依据行业卫生标准和疫情防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日督导、周小结、月评比”工作措施,及时开展本区域、本行业监督管理和考核评比工作,确保本辖区、本单位各项活动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五是要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复学。已复工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经营门店,要按照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营业的相关要求和行业卫生工作标准,重点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病媒防制、消毒消杀和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准备或尚未复工复产复学的企事业单位及行业门店,要提前制定预案并按照全市统一工作要求和实施办法,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达标一家,复业一家。

三、严格日常督导及评比考核

1.市卫健委(爱卫办)要进一步结合我市疫情形势,成立工作专班,针对复工复产后的生产、生活、购物、交通及居家等环境,每月召集爱国卫生各成员单位召开一次推进会议(可采用视频会议方式),通报进度,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同时,根据《登封市卫生城市管理办法》和《登封市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细则》相关规定,采取定标准、定责任、定单位、定期限、定奖惩和包片包干、分区域分时段推进等方式,每月开展两次以上督导检查活动,现场排查并解决问题。各行业卫生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评优评差措施和红黑旗机制,评出单项工作流动红旗单位和流动黑旗单位(工作方案、评优评差结果和主管领导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时上报市爱卫办)。对获得流动红旗的单位通报表彰并落实奖补机制;对获得流动黑旗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市卫健委(爱卫办)工作专班要及时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评比一次,实行颁发流动红黑旗制度。获得流动黑旗的单位,由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对其分管领导诫勉谈话,其主要领导在电视媒体进行表态发言。对期限内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启动问责机制和组织追究程序。

3.工作专班开展日常督导期间,既要避免开展人群聚集式活动,又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并督促全市各单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020年4月3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