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2日
登封市“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路服务水平,激发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打造“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促进我市“美丽登封”建设提档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郑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及《美丽登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要求,把全域旅游交通网络作为带动全域旅游发展、引领城乡融合、推动登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积极实施“乡村振兴、当好先行”战略,扎实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全面规划,分步实施,串联全域,完善路网结构、提升道路等级、美化路域环境、服务城乡经济,为美丽登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路域环境治理,通过三年努力,构建三个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市域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组成的“三横五纵”以及农村公路组成的“五横八纵”骨干路网体系,加快形成以国省干线为骨架、以县乡道路为脉络,城区辐射周边、乡村互通互联的美丽交通新格局;圆满完成“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和“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实现公路畅、运行安、乘客舒、路域美的登封“美丽公路”创建工作目标,努力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计划如下:
2020年“美丽公路”创建任务:抓好G207线市区至少林景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嵩山旅游公路改建工程、登告公路生态廊道建设试点项目,乡镇(区、办)重点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分别创建至少一条以上的美丽乡村(示范)公路。
2021年“美丽公路”创建任务:在创建试点基础上,全域统筹推进,重点G207生态廊道建设项目,S237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文颍公路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嵩阳南路至高新技术园区道路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各乡镇(区、办)完成连通辖区内所有“美丽乡村”的公路创建任务,初步形成“美丽公路”循环圈。
2022年巩固提升重点创建项目为:S323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郑登快速道生态廊道建设项目,X048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环嵩山旅游公路南延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完成市域国省干线及县乡村公路骨干路网的创建工作任务。
三、创建基本条件
“美丽公路”的路线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公路路线已纳入《河南省公路统计年报》的在册公路。
(二)乡道和村道的技术等级分别为三级和四级以上,且村道路面宽度不得低于3.5米。
(三)采取单条路线独立创建和多条路线联合创建方式开展。单条路线独立创建的,必须以整条路线已建成连续路段为单位进行全线创建,且乡道、村道里程分别不少于10公里和3公里。多条路线联合创建的,路线形成循环圈,总里程不得低于30公里。
(四)公路路线无危桥、宽路窄桥、漫水桥。
(五)公路全线实现“路田分家”和“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必须设置1米宽以上路肩和边沟;“路宅分家”可采用暗沟排水设施或绿化平台分隔等方式。
四、创建工作标准
“美丽公路”创建工作要按照“夯实公路基础、美化路域环境、展示公路形象、提升服务功能”的工作思路,达到“公路畅、运行安、乘客舒、路域美”的目标。具体标准如下:
(一)围绕“公路畅”,提升通行能力,打造美丽公路
1. 创建路线必须全部为优等和良等路面,且优等路面里程比例达到90%以上。
2. 对于有服务旅游景点需求地区的“美丽公路”创建项目,要统筹考虑大型旅游车辆的通行,适当提高公路等级、路面宽度、旅游特色等。
3. 创建路段达到“十无”标准,无坑槽裂缝、无垃圾倾倒、无占道经营、无杂草(路面、路肩)、无杂物堆积、无淤积堵塞、无积水浸泡;无违法标志和广告;公路用地控制范围内无打井、采砂(石)、无违章建筑。
(二)围绕“运行安”,提升安全保障,打造美丽运输
道路安全设施做到与公路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投用“三同步”,对已建公路做好安防工程提升工作,达到交通标志、标线齐全,安全防护、视线诱导及警示设施完善。
(三)围绕“乘客舒”,提升服务水平,打造美丽环境
1. 着力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运输服务需求,切实抓好运输市场监管、规范出租行业及公共交通发展等工作。
2. 强化公路停车休闲服务区、公路驿站建设和功能提升,使其具备休憩、交通咨询、餐饮、便利店、汽车充电等延伸服务功能;将当地民俗风情、传统文化等融入公路驿站建设中,打造“会讲故事”、凸显地方文化特色的驿站,做到“一站一特色”,实现人文、景观和公路相融合,让驿站建设提“质”增“亮”,让人们在路上也能感受文化积淀,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舒适的交通运输服务。
(四)围绕“路域美”,提升路域环境,打造美丽交通
1. 以争创“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公路”建设为统揽,高标准实施公路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等“五化”工程,实现公路环境生态整洁靓丽风貌。
2. 积极实施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大力推进“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全面完成组组通硬化路的建设目标。
3. 大力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沿公路两侧(高速公路100米、国省干线50米、县乡道30米、村道5米)范围进行植树绿化,绿化树木已成林或基本成林,规格协调一致,行株距布局合理,修剪补植及时,无枯枝死树、无空白裸露,形成绿色廊道。
4. 实施公路美化工程,采用观赏树种、常绿树种或者采取高低乔木结合、乔灌结合、乔木和草皮结合,做到树木品种、花草组合有序,保持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绿化效果好、美化品质高。
5. 鼓励市域公路全面“亮化”,重点实现城区、景区、镇区、人口居住集聚区的灯光亮化目标。
6. 公路沿线爱路护路宣传氛围浓厚;道路管养公示牌设计新颖、内容齐全、责任清晰,科学护路、文明出行宣传到位;道路两侧科学设置观景台,或采取设置文化景观石等措施美化沿线环境。利用路侧可用土地、沿线中心养护站、独立式乡镇管养站、加油站等设置停车休闲服务区、公路驿站,宣传政策法规、道路文化和传统文化,将公路文化与沿线人文景观高度融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公路文化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局、资源规划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文化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及各乡镇(区、办)为成员单位的登封市“美丽公路”创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要发挥统筹抓总作用,负责全市“美好公路”创建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好创建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负责“美丽公路”创建工作的验收考核等事项。各乡镇(区、办)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或明确专人负责,统筹辖区美丽公路创建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确保全市“美丽公路”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责任落实
1. 市交通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做好国、省、县道的“美丽公路”创建工作,对乡道、村道“美丽公路”创建工作做好业务指导。
2.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美丽公路”创建工作的项目立项、实施监督工作。
3.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美丽公路”创建工作的项目资金筹措、工作经费保障,指导及监督各类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4. 市林业局统筹做好全市“美丽公路”创建项目沿线生态廊道的规划和组织工作,负责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办理工作。
5.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美丽公路”创建项目建设前期环评工作,指导监督“美丽公路”创建工作的环境保护工作。
6.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公路建设项目前期文物勘探手续办理,指导涉及景区、文物等“美丽公路”创建项目实施工作与文物行政审批手续。
7. 市资源规划局做好全市“美丽公路”创建工作的土地规划及土地权属确定工作。
8. 各乡镇(区、办)是本行政区域内“美丽公路”创建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乡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维修养护及路域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等工作。
(三)加强机制建设
1. 建立项目推进台账。建立2020年—2022年建设项目推进台账,按照“美丽公路”创建工作任务制定措施,倒排工期,细化责任,汇编成册,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强化督导,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2.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指挥部每月开一次“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要点,采取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和限期办结的办法解决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3. 建立观摩制度。定期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观摩,通过观摩点评,学习交流工作推进中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督促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查找不足、采取措施迎头赶上。
4. 强化督查追责。指挥部办公室要强化工作督查,定期督查联席会议明确事项及制约重点项目进度等问题,连续两周无明显改进的问题,经指挥长批准交由市政府督查室现场督查。对推进不力或服务保障不到位造成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市“美丽公路”创建工作的,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加强考核奖惩
建立“美丽公路”创建工作考评机制,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分年度集中进行考核评比,量化打分,统一排名,严格奖惩。对工作先进的单位给予资金奖补,对行动迟缓、不能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酌情核减单位绩效考核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