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农村单村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4日
登封市农村单村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依据《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2010〕132号)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划定登封市农村单村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区划对象
本次对全市10个乡(镇)52眼农村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地下水井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保护区。其中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20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2眼。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一)白坪乡安庄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白坪乡西送表村四组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白坪乡西送表村七组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四)白坪乡马窑村四组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五)唐庄镇唐西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六)唐庄镇张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七)唐庄镇郭庄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八)唐庄镇范家门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九)唐庄镇杨庄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十)唐庄镇玉台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十一)告成镇豹沟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十二)告成镇集中供水厂
一级保护区范围:告成煤矿污水处理站及西侧30m的区域。
(十三)徐庄镇马峪口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十四)徐庄镇刘沟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十五)徐庄镇普堂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十六)徐庄镇杨林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十七)徐庄镇祁沟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十八)大冶镇五里庙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十九)大冶镇粉房门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十)大冶镇桥板河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十一)大冶镇王家庄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十二)大冶镇川口村水井1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十三)大冶镇川口村水井2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十四)大冶镇新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十五)大冶镇西施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十六)大冶镇沁水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十七)君召乡石坡窑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十八)君召乡孙庄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十九)君召乡周洼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十)君召乡胥店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十一)君召乡大滹沱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十二)君召乡王庄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十三)君召乡集中供水厂(君召村水井1)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十四)君召乡集中供水厂(君召村水井2)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十五)君召乡范堂村1234组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十六)君召乡范堂村10组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十七)东华镇石桥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十八)东华镇安窑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十九)东华镇中心社区集中供水厂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以一级保护区边界为起点,半径300m的区域。
(四十)东华镇周庄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四十一)东华镇刘庄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四十二)东华镇张楼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四十三)东华镇王村社区集中供水厂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四十四)颍阳镇于窑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四十五)颍阳镇庄王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四十六)颍阳镇刘寨村水井1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四十七)颍阳镇刘寨村水井2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四十八)颍阳镇郭寨村567组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四十九)石道乡张沟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五十)卢店镇崔岗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五十一)卢店镇杨岗村水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五十二)白坪乡中心社区集中供水厂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井井口为中心,半径30m的区域。
三、监督与管理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的Ⅲ类标准。
(二)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有关乡(镇)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规定安装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及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排污口,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设施。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水和垃圾要集中统一收集处理,消除生活面源对水源地水质污染隐患。生态环境、水利、农委、卫健、资源规划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强化环境监测评估
为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生态环境、水利、卫健等部门每季度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一次常规指标监测。定期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解决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有关乡(镇)要制定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整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时,为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饮用水水源所在地乡(镇)要及时提请市政府调整保护区范围,限制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