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21-00214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其他文件
  • 2021-11-01
  • 2021-11-03
  • 通知
  • 登政办文〔2021〕19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登封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河南省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豫未保办文〔2021〕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郑州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未保办文〔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郑州市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决定成立登封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侯惠婷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马旭东  市政府干部(保留原职级待遇)

             郑铁涛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市人大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社治委、检察院、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司法局、资源规划局、农委、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残联、妇联、人社局、应急局、卫健委、工信局、科协、团市委、工商联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郑铁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乡镇(街道)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11月1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