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21-00231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其他文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2021-11-18
  • 2021-11-25
  • 通知
  • 登政〔2021〕10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登封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 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8日          

 

登封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危害,保障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登封市人民政府决定编制《登封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郑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等有关要求,并结合登封市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

本《规划》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三种类型。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纳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中。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2021~2025年。

《规划》作为登封市2021-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范围为登封市所辖行政区域。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自然地理概况

登封市位于河南省中西部的中岳嵩山南麓,颍河上游,行政隶属郑州市。地理坐标为北纬34°15´49″至34°35′40″,东经112°42′48″至113°19´20″之间。市境东西长56千米,南北宽35.5千米,总面积1220平方千米。辖9个镇、3个乡、3个街道,299个行政村、44个城市社区,总人口73万人。

(二)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危害

目前,全市非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共227处,其中崩塌161处、滑坡57处、泥石流9处,地质灾害隐患共威胁9088人,威胁财产16922.6万元。

崩塌隐患161处,主要分布在中部的黄土丘陵地区及北部的嵩山景区。黄土丘陵区冲沟发育,土层节理裂隙发育,居民大多居住在沟谷中,切坡建房易引发崩塌;嵩山景区岩石风化严重,边坡高陡,易产生崩塌。崩塌隐患按规模分,中型3处、小型158处;按险情分中型14处,小型147处。崩塌隐患共威胁人员5585人,威胁财产7929.6万元。

滑坡隐患57处,主要分布在登封市南、北部的中低山区。该地区地层岩性复杂,地表岩层风化严重,切坡建房及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滑坡地质灾害的发生较为频繁。滑坡隐患按规模分,大型2处、中型11处、小型44处;按险情分中型8处,小型49处。滑坡隐患共威胁人员1883人,威胁财产3641万元。

泥石流隐患9处,主要分布在登封市北部中低山区的沟谷之中。该地区地形复杂,冲沟发育,地表岩层风化严重,降雨量较为集中,为泥石流的发生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地形条件和水动力条件。泥石流隐患按规模分,中型8处、小型1处;按险情分特大型1处、中型5处,小型3处。泥石流隐患共威胁人员1620人,威胁财产5352万元。

(三)“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救援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使我市十三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履行相关防灾减灾职能,最大限度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减灾效果显著。

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登封市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并落实相关职责,明确防治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所辖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每年年初市政府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了值班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及预警预报4项制度,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方案的实施高效有序地做好了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2. 扎实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登封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对全市地质灾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基本查明了全市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形成条件及影响因素等。

“十三五”期间全市开展了《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局委联合技术服务单位结合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村干部、群测群防员,对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建筑物和人口密集处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持续做好巡查和监测工作。实现了地质灾害隐患心中有数,防治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

3.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每年利用“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对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不定期举行培训班,向基层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资料。“十三五”期间共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10次,培训1080人次,大大增强了监测人员和广大民众的地质灾害专业知识,提高了地质灾害隐患防范意识。

4.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建立健全了市、乡、村、组、隐患点五位一体的群测群防体系,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群测群防员,在每个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对受威胁住户填写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使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5.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显著提高

汛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通过市电视台、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同时建立了信息逐级传递机制,确保预警预报信息最终顺利传达到基层监测人员。加强了每年度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督查和应急调查工作,组建了抢险救灾队伍、完善了抢险救灾装备,有效提高了应急救灾能力。

市政府拨出专项经费与河南省地矿局测绘地理信息院签订了《登封市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依托专业队伍,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机构,以专业技术力量为我市地灾防治工作提供保障。

“十三五”期间,登封市共发布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400余次,组织巡查工作组510组次,总人数达1020人次,巡查地灾隐患点数2550点次。共组织地灾应急演练5次,参演470人次,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应急体系。

通过上述工作,使得地质灾害监测、调查评价和防治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控制、减轻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害程度,有效保障了受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和难预测性,防范难度大,社会影响面广。未来一段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

1. 地质灾害呈长期易发态势

登封市地处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降雨集中,西南部山区、中北部黄土岭分布广,地形地貌起伏变化大,地质构造复杂,具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地质环境条件。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异常,导致我市局部地区突发性强降水等极端气候事件增多,由此引发地质灾害的概率进一步增大,人为不可控因素增多。

2. 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将明显增多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关键期,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发展,人为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仍构成较大威胁。

3.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

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偏少,技术力量还很薄弱,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目前仍以群测群防为主,缺少专业化监测队伍和监测设备,尚不能满足预警及时、反应迅速、转移快捷、避险有效的要求。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不足,防灾减灾科技水平与装备相对落后。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需要进一步普及提高。

4. 社会经济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

人们向往美好生活,对生活质量的期望值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的关注度提升,新闻、网络、视频等新媒介对突发事件的曝光率增加,因此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大力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提高防治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任重道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科技支撑为主要手段,以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为总目标,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针对薄弱环节,全面谋划“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和具体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系统规划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主,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不断增强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谁引发、谁治理。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政府要承担治理责任和经费来源;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明确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对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避免由于工程建设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实施。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筛选研究重大项目,对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提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项目。

坚持统筹衔接,科学规划。注重规划衔接协调,积极做好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空间规划、乡镇区域规划以及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对口衔接,确保规划符合实际,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目标

——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新型高效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网络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体系,显著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和防治管理支撑能力。

——完善群测群防制度和措施,加强监测人员培训,增强责任心,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落实地质灾害年度巡查、排查、核查制度,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

——依托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在重大工程所在区域、重要区域、人口聚集区等区域建立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

——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四大体系。

——全面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使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防治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

根据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等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强弱等因素,按照“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原则和区域完整性原则,在全市划分出3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6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和1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见附表一、附图一)。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根据登封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人口密度,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将全市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其中重点治区面积730.4平方千米,次重点防治区面积152.5平方千米,一般防治区面积337.1平方千米。根据分区所处位置不同,又分为7个亚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及说明见附表二、附图二。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制度,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列入群测群防,登记建卡,设立警示牌,并将地质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市、乡镇(街道)、村,明确责任人。

为了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概率、社会经济易损性、承灾体的破坏损失性和防治工程综合效益,指导人类活动和地质灾害防治,对主要交通干线沿线、重要工程周边、新建项目和城镇规划等做好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工作,开展我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价。坚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确保各类建设工程尤其是国家、省、郑州市及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建设和运营。

(二)巩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1. 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继续推进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落实预警会商制度,加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动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多种媒介,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达到预警避险的目的。

2. 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实施监测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设置监测预警小组,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人员,并报送市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备案。各乡镇(街道)、村对2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群测群防,定期上报资料,发现险情迅速上报,发现灾情,应配合当地政府组织疏散危险区的人员。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普适性监测设备,并结合当地实际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要定期对群测群防员进行专业培训,并配备简易、标准化的监测、报警设备。

(三)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能力水平

1. 进一步强化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和信息速报工作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干部值班、领导带班。在降雨期间,尤其是夜晚,加强值班情况的随机抽查,对抽查情况及时通报。按照信息速报制度,发生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信息报送要明确领导把关,专人负责。对瞒报、迟报、漏报影响抢险救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2. 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地勘队伍技术支撑作用。继续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进一步落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装备,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协调联动、临灾处置和应急抢险能力。

3. 不断加大防治知识宣传科普、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力度。加强应急装备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与管理培训演练基地建设,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教育,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针对中型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演练1-2次。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推进镇、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在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4. 不断加强隐患识别装备应用,推广应用智能化、标准化监测预警体系。积极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技术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灾情评估、防灾减灾。

(四)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结合乡村振兴建设,开展受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措施。“十四五”期间,拟对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综合治理,见专栏一。

专栏一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工程表

序号

隐患

类型

地理位置

防治措施

防灾责任单位

1

滑坡

白坪乡煤窑沟村三组

搬迁避让、群测群防、设警示牌

白坪乡政府

2

滑坡

君召乡晋窑村6组

搬迁避让、群测群防、设警示牌

君召乡政府

3

滑坡

唐庄镇范家门天井凹

搬迁避让、群测群防、设警示牌

唐庄镇政府

4

崩塌

大金店崔坪村石崖河

搬迁避让、群测群防、设警示牌

大金店镇政府

5

崩塌

大金店李家沟村

搬迁避让、群测群防、设警示牌

大金店镇政府

6

滑坡

白坪乡和沟村贯宝山东侧山坡

搬迁避让、群测群防、设警示牌

白坪乡政府

7

滑坡

白坪乡和沟村高坡东侧山坡

搬迁避让、群测群防、设警示牌

白坪乡政府

8

滑坡

唐庄镇龙头村

搬迁避让、群测群防、设警示牌

唐庄镇政府

9

滑坡

中岳办东张庄村刘家沟

工程治理

中岳街道办事处

10

滑坡

大金店镇磴槽村(8组)下牡丹凹东侧山坡

工程治理

大金店镇政府

11

滑坡

宣化镇三岔口村陈家门东北侧

工程治理

宣化镇政府

五、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登封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期间,财政投资估算费用2540万元。其中地质灾害巡查经费50万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费用210万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费用22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能力费用80万元。

专栏二  重点工作费用估算表

工程类别

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市财政投资(万元)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地质灾害巡查1220平方千米;地质灾害风险

调查评价

50.00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2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建设市级预警预报平台1项

210.00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8项

600.00

隐患点治理工程3项

1600.00

地质灾害防治

技术能力

开展应急演练1-2次/年和宣传培训1-2次/年,简易监测设备和装备100套

80.00

合计

2540.00

                                     注: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利用省级财政资金。

                                            2.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结合乡村振兴建设,投资主体为政府,经费来源为市财政专项资金或申

请上级财政资金,属公益性资金。其中避让搬迁经费为补助性质。补助标准为5万元/户。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健全防治体系,拓宽投资渠道,加强科技创新,强化公众参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的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治责任

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逐级负责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布实施后,作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具有法定约束效力。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行政区和管辖领域的地质灾害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优先保证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不得与《规划》相抵触。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郑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危险性评估、信息报送等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设计同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设计要求、工程建设同时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设施、工程验收同时验收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的“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机构和技术支撑机构建设,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专业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作用。对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巡查调查、监测预警等防治工作的人员,给予政策倾斜,确保基层地质灾害防治队伍的稳定。对基层监测人员和群测群防人员,要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

政府逐步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公益性工作的投入,保证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年度财政支出中的比例,确保防治经费的持续稳定供给。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和防治工程资金投入,加大对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防灾避险技能演练。基层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指导、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教育部门要负责做好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安全意识,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灾演练。

(七)坚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编制城镇和村庄规划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国家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的有效保证,必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质环境保护和新建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政策,坚决从源头上杜绝破坏地质环境的现象,避免不合理的工程经济活动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

 

    附件:1. 登封市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表

            2. 登封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

            3. 登封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地质灾害隐患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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