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21-00236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其他文件
  • 2021-12-17
  • 2021-12-22
  • 通知
  • 登政文〔2021〕171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郑州市赋权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和《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赋予县(市)255项郑州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编〔2021〕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赋权事项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用得好、落得稳,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255项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明确到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赋权承接工作

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承接赋权事项,进一步梳理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明确事项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等,并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要按照“一枚印章管审批”要求,指导市直相关部门承接好下放行政审批业务,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服务导向,进一步规范管理、再造流程、优化服务,创新审批监管模式,确保赋权授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二、提升承接能力

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组织学习赋权事项相关政策法规、事项办理流程、职权依据等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赋权事项经办人员业务能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

市直相关部门要在12月31日前将下放权限衔接落实到位。2022年1月份,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就下放权限承接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不认真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承接不到位、不及时及对下放事项不会办等行为的,将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登封市承接255项郑州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

                           2021年12月17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