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22-00007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其他文件,社会救助
  • 2022-02-15
  • 2022-02-23
  • 通知
  • 登政文〔2022〕10号
  • 有效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登封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登封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一)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社会招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制定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的协调、衔接工作。

(四)加快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五)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六)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侯惠婷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马旭东  市政府办享受原职级待遇干部

               郑铁涛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医保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局、司法局、退役军人局、人社局、资源规划局、农委、卫健委、审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信访局、保障性住房中心、国资服务中心、残联、妇联、总工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抄报市委、市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交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跨部门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共同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市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要协助做好提供涉及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相关信息,配合做好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工作。


                                2022年2月15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