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郑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登封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法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完善“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包抓”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制定印发了《登封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压实相关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三)严格法治建设考核督查。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突出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持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登封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向29家企业负责人发放《营商环境调查问卷》,对35个政府部门、市直单位、公共服务机构进行满意度评价,相关评议结果和意见建议已经按程序转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登封市关于以一件事和一事件为牵引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一事件工作专班,梳理“单部门事件”20项、“三跨事件”5项,并将“一事件”工作作为一网通管专项工作纳入考核。印发《关于印发登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制定我市相关工作办事指南。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落实“四减一即”,我市保留的1751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实现“零跑动”的事项达1664项,网上可办事项(4星)占比95%,网上可办事项(3星及以上)占比100%;二是梳理权责清单,组织全市40个职能部门,初步梳理汇总权责清单5540项,目前市委编办和市司法局完成清单审核;三是提升乡镇便民服务水平,制定《登封市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步骤,加快基层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机制
(一)落实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起草拟定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则》。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各类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2021年共审核市政府文件541件,提交书面意见30件,实现市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核100%全覆盖。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聘用考核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政府签约履约法律风险。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35家完成法律顾问集中聘请,国有企业完成集中聘请的有4家。依托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相关政策,通过审核17人,其中公职律师15人,公司律师2人。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1255人积极参加河南省《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活动,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和质量评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的通知》,以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卷宗搜集、能力测试、卷宗评测、调研访谈四个阶段评价活动。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共作出行政执法行为131690件。其中,行政许可14858件,行政处罚4012件,行政确认20232件,行政强制114件,行政征收14件,行政给付92105件,行政裁决5件,其他行政行为350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117件,均已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健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政府及相关部门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2021年下发审计通知书35份,出具审计报告45份,审计移送处理4件。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5件,其中行政复议申请受理95件,受理率为90.4%。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规范提升行政能力。
(二)加大行政应诉工作结果运用。2021年,全市行政诉讼案件113件,已审结103件。按照省、郑州市要求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向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及时汇报行政败诉案件情况,启动败诉责任追究。对未能如期化解败诉纠纷的单位,与单位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倒逼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印发《登封市乡镇办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工作的指导意见》,343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完成换届。2021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3395起,调解成功3236起,预防化解矛盾简易隐患62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5%,协议履行1708件,预防化解纠纷324件,履行率80%以上。
(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现场解答、电话咨询等多种供给模式。一是组织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宣讲美丽乡村行”活动,赠送500余套《民法典》《宪法》《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了公证事项608件;办理援助案件1280件。三是制定涵盖全市343个村(社区)的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分配方案,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下一步,登封市将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大战略任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围绕省、郑州市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
强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高效政府、法治政府、务实政府、廉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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