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建设“美丽登封”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不断夯实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一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科学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常思常议,制定《登封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走向法治轨道。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考核体系,把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全市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乡镇、市直单位分别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我市“四级四同”基本目录涉及39个部门、116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行政审批大厅的部门38个,事项1032项,进驻率97%,一窗受理事项数780项,占比76%。
(二)实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主动开展“五减一优”工作,2019年全市共减免办事申请材料2228个,精简率达68.79%;确定“最多跑一次”事项584项,凭身份证直接办理事项102项,全面完成郑州市下达目标任务。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深化我市党政机构改革,对全市各单位权责事项进行重新梳理。现已完成街道权责事项51项,乡镇权责事项114项;证明清单保留44项,取消13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31项,取消21项,调整12项。
三、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度体系和运行效能规范有效
(一)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各类决策事项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做好武术教育行业专项治理、嵩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农民工欠薪等事关民生决策事项的审查工作,使一大批惠民举措在法治的保障下落地实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两级三备案”模式,2019年以来,全市共印发文件 337 件,其中规范性文件6件,向市人大报备6件,报备率为100%,并按季度印发已备案文件目录。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开展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聘任前评价和年度业绩考核试点工作,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聘用考核长效机制。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和法律事务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事务和政府合同83件。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信息共享和工作动态化管理机制,推动了政府决策“法律专家库”建设。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一)梳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全市各职能单位,梳理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流程等相关事项,印发《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法定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共确认全市行政执法机关32个。理清各行政执法单位职能权责,建立完善了依法依规工作手册,规范了执法流程。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印发了登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方案》,并确定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场监管局为“三项制度”试点单位。全年共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3次,涉及14家单位、95个卷宗。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1220人,进行执法人员综合法律业务知识考试。对因退休、离岗不在执法岗位、未参加年审的行政执法人员47人,依法注销证件47人。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全市共设立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40个,建立驻人民法院法庭、公安派出所、信访等特色人民调解工作室27个,2019年共排查纠纷5994件,调成5791件。
(二)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推进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理公证案件864件,已办结746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46件,接待法律咨询1139人次。全市1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385起,接待咨询403人次。
(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出台了《登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运行程序》《登封市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若干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作用,2019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6件,受理45件,已审结41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的公开运行
(一)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召开市廉政工作会议,主动研判政府系统廉政风险,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把廉洁政府建设推向深入。全年共审计项目18个,上缴市财政21.58万元,督促财政部门、乡镇拨付专项资金1829.49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48.98万元,收回借出资金300万元,补开发票546万元,补记固定资产600.79万元。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制度。先后就经济社会发展、“美丽登封”三年行动计划等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进行通报,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19年,全市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非诉执行审查220件,参加行政诉讼案件103件。
(三)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印发《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对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等领域信息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公开重点,强化工作责任,逐一对照落实,2019年共计主动公开信息5266条,其中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69条,环境保护类信息427条,发展规划类信息194条,国土类信息206条。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20年,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省、郑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努力把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