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23-00017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议事协调会议制度
  • 2023-02-15
  • 2023-02-20
  • 通知
  • 登政办〔2023〕5号
  • 有效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议事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我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企业(项目)“急难愁盼”问题,推动项目建设再加速、转型发展再提升、营商环境再优化,全力实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议事协调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议事协调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研究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企业(项目)选址、签约、要素保障、政策支持、手续办理等会审会商事项。

(二)研究协调解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企业(项目)落地前后的规划、征地、拆迁、环保、林地、施工等环节以及土地供应、水电气暖等要素保障类问题。

(三)研究推进开发区企业(项目)投资融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优惠扶持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协调帮助解决企业招工、“三化”改造、功能配套等生产经营方面问题。

(四)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开发区议事协调会议决定事项,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开发区议事协调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召 集 人:吉  喆  副市长

副召集人:韩迎旭  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单位: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中岳办、卢店办、唐庄镇、大冶镇、建投集团、新登集团(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单位)。

议事协调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韩迎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媛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组织、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专职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络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会议组织

议事协调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由召集人召集会议,也可委托副召集人召集会议。议事协调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开发区企业(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并拟定会议议题;各成员单位围绕会议议题认真梳理,结合各自职责提出处理意见,供会议研究决策。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单位。

(二)结果反馈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明确责任人,严格按规定时间办理,并及时反馈信息。议事协调会议办公室定期向会议召集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督查机制

议事协调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议事协调会议议定事项,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未按议事协调会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完成。



2023年2月15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