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23-00021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和美乡村,实施方案
  • 2023-02-25
  • 2023-03-08
  • 通知
  • 登政办〔2023〕9号
  • 有效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25日


登封市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加强道路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提升,协调美丽乡村与美丽公路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市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以和美乡村示范村创建为载体,大力提升登封“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促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让全市环境更整洁、生态更优良、村庄更宜居,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登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分层分类推进城乡道路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统筹推进,规划先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协同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注重统筹推进,合理确定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节约优先。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乡面貌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党建引领,群团共建。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内生动力,提升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增强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持续推进,健全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专项行动持久开展、常态长效,推动全市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档升级。

三、工作目标

以和美乡村示范村创建为引领,以规范道路两侧村庄建筑和净化、亮化、美化道路两侧农村人居环境为主要手段,以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整合资源、强化举措,以环嵩山旅游公路、国省干道、县乡道沿线村庄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推动全市农村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实施步骤

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集中整治阶段(3月至6月)。持续聚焦治理“六乱”,开展“六清”,集中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国省干线公路和重要县道沿线村庄,消除房屋周边杂物;拆除违章和废弃建筑物,整修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农户庭院和村内杂物集中堆放,不得占道;充分利用空心院落,因地制宜改造为活动场所或绿地;村中空地和村周边宜林荒山科学绿化,见缝插绿。

(二)打造精品阶段(7月至12月底)。围绕X068郭唐线(郭庄至范庄段)、环嵩山旅游公路绿道、永泰寺路口至登偃界道路3条美丽公路示范段沿线村庄,重点打造唐庄镇郭庄村、王河村、南坡村,中岳街道东张庄村、北高庄村,少林街道玄天庙村、雷家沟村,大金店镇崔坪村、三王庄村,石道乡陈家门村等村庄,对房屋及墙体外立面进行美化提升,对影响村庄形象的外墙和屋顶等全面美化;对电力、广播、电视、通讯等线杆线路实施整理;对公共场所美化提升,要围绕本地独特的人文风韵和文化特色,彰显当地建筑风格之美。

(三)长期管护阶段。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广大群众清洁村庄环境,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从2023年起,各乡镇(街道)每年建成1-2个“和美乡村示范村”,力争到2025年新建成30个以上“和美乡村示范村”,环嵩山旅游公路、国省干道、县乡道沿线所有村庄人居环境全面得到有效整治。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确保“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常态化运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推广“二次四分法”等符合农村特点、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模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城镇周边的村庄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集聚度高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居住分散、污水产生量较少的村庄,可采取单户或联户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强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积极争取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加强乡村河湖及小微水体监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和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落实愿改尽改、能改尽改。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改厕模式。新建农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回头看”,改造提升未按标准规范建设的卫生厕所。加强市场监管,做好农村改厕产品质量抽查检查和工程建设过程监理检查。建立完善有队伍、有制度、有标准、有资金、有监督的“五有”后续管护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护方式,引导规模化种植企业(户)、农民合作社或当地农民参与后期管护服务。突出精准管理,规范农村改厕档案,实现改厕质量可追溯、可监管。充分考虑当地农业生产需要,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农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强化村庄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快村内道路建设改造,推进农村生产生活道路衔接,农村公路建设与农业生产道路实现应接尽接。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积极推动专群结合,鼓励村集体和村民参与村内道路养护。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推广“一宅变四园”经验,加强村庄荒芜宅基地治理。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林业局、城管局、电业公司,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工作载体。把党建引领贯穿于乡村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以创建“五星”支部“生态宜居星”“产业兴旺星”为抓手,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坚持山水林田湖路村综合整治,统筹推进美丽村庄、美丽田园、美丽公路、美丽河道、美丽产业一体布局、一体打造。持续开展以“五美”(居室美、厨厕美、院落美、绿化美、家风美)为主要内容的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工作,通过整治居室院落环境卫生、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培育传承良好家风,推进打造“家和院净人美”的农村庭院。到2025年,全市60%以上的农户庭院要达到“五美庭院”建设标准。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妇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职责分工

市委组织部负责推进“五星”支部创建;

市城管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垃圾分类减量,及农村户厕改造、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房前屋后塘沟治理和黑臭水体排查治理;

市住建局负责农村房屋外立面改造、村庄内部不宜拆除房屋的修缮加固的技术指导,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负责私搭乱建拆除,违法违规建设查处、执法;

市城管局负责与乡镇(街道)统筹协调,规范摊位设置,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标准;

市场监管局负责证照监管、食品安全工作;

市农委负责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同时抓好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督促各乡镇对辖区内河道沟渠清淤疏浚及河道两侧蓝线范围内环境治理;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道路两侧生态廊道建设、村庄绿化、林地环境治理;

市妇联负责推进“五美庭院”创建工作;

电业公司负责按照产权归属,开展或指导用户开展村庄内外、乡村道路两侧的老旧线杆、废弃线网、表箱等废弃设施的拆除清理,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

各乡镇(街道)全面履行本辖区内村庄环境整治主体责任,保障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和美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市农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相关单位,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和美乡村建设是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各属地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严格标准、积极推进,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和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和具体责任人,真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和美乡村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的费用分担机制。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村企联建等形式,支持乡村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体系,深入宣传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内容,积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大力营造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全员行动的强大氛围。

(五)严格督导考核。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适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将和美乡村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行动专项考核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机制完善的部门和乡镇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 村庄环境整治标准

   2. 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标准


附件1


村庄环境整治标准


一、道路硬化标准

1. 村庄主次干道通畅,通组通户道路硬化,村内道路形成路网,群众出行无障碍。

2. 居住人口较多社区或村庄通公交(班车),在路面条件允许、保证行车安全、符合群众出行习惯的情况下,有序推进港湾式停靠站建设。

二、环境净化标准

3. 村庄道路两侧有雨污水管道或沟渠,配套建设集中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条件的村庄建设雨污水分流系统。污水原则上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污水处理设施满足需要,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要求。

4. 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推荐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垃圾收集、倾倒和处理设施设置合理、运转良好,能够做到村内垃圾日产日清。

5. 无水冲条件的农户厕所大部分改建为无害化卫生厕所,公厕全部改建为无害化卫生厕所。

6. 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

7. 使用液化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燃气通村入组”工程,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50%以上。

三、村庄美化标准

8. 房屋及墙体外立面美化工程。对村庄空间外观影响视觉的外墙和屋顶等全面美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清除屋顶杂物,拆除屋顶违法或不雅搭建物,规范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的安装,遮蔽或美化处理屋顶空调等设备,屋顶与墙面色彩协调美观。

9. 线杆美化工程。对电力线、广播线、电视线、通讯线等村庄内及周边线杆实施整理,尽量做到管线入地或确保线杆树立和线路拉设走向规范,能并杆则并杆,能隐蔽则隐蔽。

10. 村庄绿化工程。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50%以上,道路、庭院、村中空地和村周边宜林荒山全面绿化,见缝插绿,绿化树种搭配合理,常绿树种和花灌木所占比例在20%-30%之间,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以上。

11. 道路亮化工程。村庄主次干道路灯设置间距合理,规格统一,美观整齐。

12. 房前屋后美化工程。清理空心院落,改造为活动场所或绿地;消除房屋周边杂物;拆除违章和废弃建筑物,粉刷修饰与周围景观不协调建筑物;农户庭院和村内杂物集中堆放,不得占道和有碍观瞻。

13. 公共场所美化工程。对公共场所美化提升,设计和铺设材料尽可能体现农村风情;全面整治村内沟渠,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整治并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村民休闲场所。

四、乡风文明标准

14. 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5. 有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并能较好发挥作用。

16. 农民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活动。

17. 村民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尊老爱幼。

18. 每年开展一次卫生先进户、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和好婆媳评选活动。

19. 村民法制观念强,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附件2


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标准


一、“生态宜居环境美”标准

因地制宜做好村庄分类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村庄布局合理,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合,彰显乡土特征和地域特色;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公共空间得到绿化美化,村庄道路硬化亮化,村庄内各类管网线路全部梳理规范到位,供水安全清洁,供电稳定,通讯网络畅通,消防和防灾减灾设施齐全。普及卫生厕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完善。

二、“产业兴旺生活美”标准

因地制宜突出发展1个以上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农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稳定增收;农旅、文旅产业发展有质的提升,提供丰富的消费场景;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升。

三、“稳定安宁和谐美”标准

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务实有效,志愿服务队、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齐全,村民主动参与村庄事务;村民对示范村创建满意度高;村规民约落实好,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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