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23-00038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其他文件
  • 2023-04-18
  • 2023-04-24
  • 通知
  • 登政办〔2023〕14号
  • 有效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4月18日


登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创建验收,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目标,以加快提升我市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重点,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完善市、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我市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完善以市人民中医院为龙头、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服务为骨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为支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社会办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显著改善,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高的中医药医疗保健需求,完成创建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市的评估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健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逐年提高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药建设。在城乡居民医保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扶持力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确保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都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医生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中医药专业毕业生,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药人员的素质,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西学中”培训。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参加中医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适宜技术等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完善市人民中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成立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积极引进和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工作。

(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在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四、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本县域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本县域内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市委编办:负责提供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规范性设置文件。

市卫健委:负责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细则》,综合协调创建工作各项事宜;负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公共卫生建设范畴并组织实施,合理规划、协调全市中医药服务事业的发展;保障本县域内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改善县级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市人社局:负责协助市卫健委做好基层中医医师、中药师、护理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招聘和相关人事政策的落实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本县域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要有用于其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保障我市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

市工信局:负责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全市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全市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全市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全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市医保分局:负责将我市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郑州市及以上医保部门申报批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

市教育局:负责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全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质量的监督管理。

市文广旅体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我市药材种植基地项目与乡村旅游结合。开发全域旅游与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普及和推广健身气功、太极拳、八段锦、健步走等养生保健方法。

市农委:负责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

各乡镇(街道):负责将中医药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组织村(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协助市卫健委开展面向全市居民的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活动,组织群众参加中医药专家开展的中医药保健讲座和咨询,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市政府督查室、市卫健委:负责督导检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

成立登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下发《登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召开我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动员会,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和分工。

(二)达标建设阶段(2023年4月至6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7月10日前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7月)

1.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细则》进行自查,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和完善。

2. 市领导小组对照评估验收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迎接验收阶段(2023年8月)

申请国家验收,做好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考核组评审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工作专班,充实工作力量,实现责任全覆盖,确保取得实效。

(二)对照目标,全面推进落实

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分工,要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力争把每项工作做实、做细、做精,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审核。

(三)加强督导,确保工作成效

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单位及任务分工,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动态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各成员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补齐短板,确保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附件:1. 登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 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现场评审细则任务分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