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24-00005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其他文件,水土保持工作
  • 2023-12-26
  • 2024-01-05
  • 通知
  • 登政办〔2023〕29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登封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8号)文件精神,根据《郑州水利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生态环境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郑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郑州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郑水〔2023〕131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登封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大事项、审议全市水土保持总体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全面掌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我市水土保持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难点问题;分解落实各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开展全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联系水利工作的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城管局、市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各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变动,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或者部分成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交流沟通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推进情况,分解落实各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络员参加的相关专题会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报告制度。经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每年年底,各成员单位应将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书面报告联席会议。

(三)联合工作组制度。协调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联合工作组,对水土保持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等。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共同做好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附件:登封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23年12月26日

附  件

登封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麟乐  副市长

副召集人:丁学谊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李秋霞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瑞峰  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宋书军  市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张高鑫  市住建局副局长

              常会峰  市交通局副局长

              申建修  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志超  市林业局副局长

              唐会霞  市基层财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凤建  市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副主任

             卢晓明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