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创业、技能培训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情况,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按照郑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18〕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月16日至3月10日开展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调查统计,掌握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及技能培训等情况,建立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及电子信息档案,更好地为我市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服务,多渠道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至2017年12月31日,户籍在登封市辖区内,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不包含60周岁)且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者(户口在农村,家庭尚有土地或被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但尚未完全纳入城镇社区管理的劳动者)。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统计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进行。主要数据由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牵头,各乡镇(区、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组)填写,逐级汇总后上报到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处。
四、调查时间
2018年1月16日至3月10日,各乡(镇)区、办组织辖区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填写调查表(见附件2)并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及电子信息台账。各乡(镇)、区、办于3月15日前将调查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文档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区、办要在总结往年调查统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调查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把任务落实到各辖区行政村和相关工作人员,确保调查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区、办要周密安排,科学实施,认真完成统计数据的填报、录入、汇总及上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报表逻辑关系正确。
(三)统筹安排,搞好结合。各乡(镇)、区、办要把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工作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转移就业脱贫、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好调查统计工作,为做好2018年度各项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奠定基础。
联 系 人:任菲菲
联系电话:62818828
邮 箱:dfsjyk@163.com
附件1: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指标解释
附件2: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表
附件3: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统计汇总表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