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郑州市政府2023年12月5日下发的《关于延期执行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郑政文〔2023〕202号)的规定,我局起草了《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延期执行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371-62865928
邮箱:ghjfwk@163.com
政府网站:登封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审批大厅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服务科窗口
邮编:452470
联系人:张小丽 电话:0371-62865928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