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2527100/2015-00036
  • 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工作信息,十三五,规划
  • 2015-12-18
  • 2015-12-18
登封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草稿)


                                                                                                                 (草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重要节点。

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门围绕《登封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多措并举推进了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升级,安全生产面临新情况、新挑战、新任务。科学编制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对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安全生产状况全面好转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规划是登封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发展条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4个部分。

一、发展条件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1.“十二五”规划目标指标进展良好。2011年至2015年,我市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呈较大幅度下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部分高危行业、领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79起,死亡52人,与“十一五”期间事故起数(1154起)相比下降75.8%,死亡人数(195人)下降73.3%。

2.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一是出台了一批有关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专家查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起市、镇、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三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体系;四是完善了安委会工作会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检查督查、联合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五是严格依法行政,实施行政许可,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审批相分离的“一站式”服务制度。

3.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得到强化。一是形成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农业机械、景区(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建立健全了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

4.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全市17个乡(镇)区、办事处已全部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二是全市323个村(居)委会已全部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共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管人员323人;三是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中介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的作用,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面貌得到较好改善。四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9个重点行业(领域)已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有效推动了企业本质安全建设。

  5.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高。继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了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组建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充分发挥了安全生产专家组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全面实施“金安”工程(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工程),逐步构建起信息网络平台。

  6.宣传培训教育卓有成效。一是培训教育卓有成效。全市完成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员以及镇(街)、村(居)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培训累计约3万人(次)。二是宣传教育卓有成效。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向基层和企业发放各种安全读物、宣传教材、光盘约10多万件(本),约有30多万职工、群众参加各种形式普法竞赛活动,全民安全意识显著提高。

  7.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基本组建完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是启动了与郑州市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网络建设工作。

  (二)发展环境

  “十三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既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不少挑战和不利因素。

  1.发展的机遇。

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各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二是我市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快,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  2.面临的挑战。

  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2011年以来,虽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是总量仍然较大,截至目前,“十二五”期间发生事故179起,死亡52人。二是较大事故依然未能得到有效控制。2012年7月2日,郑州鹏翱冶金有限公司一在建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2014年5月17日,登封市向阳煤业有限公司发生冒顶事故,造成3人死亡。三是部分重点行业领域问题突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占事故总量比例仍然较高。四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部分乡(镇)区、办事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大,能力不强,经费保障不足,影响了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稳定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安全意识不强、投入不足、水平不高,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薄弱,“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比较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五是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短时间内也难以根本改变。如安全生产投入难以有效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额度不大、用途不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本安全保障欠缺。六是交通、建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大工程、大项目的上马将会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七是公众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  二、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  以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目标,强化六项保障措施,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着力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职业危害监管,深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及综合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市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安全素质明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高。到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全面好转。主要指标任务如下: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5年下降20%。

  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5年下降20%。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5年下降20%。

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安全生产。

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4本台账并抓好落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管理,保障安全投入;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技能培训,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益;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评审备案,逐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严格企业安全现场管理,开展经常性的企业自身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全面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支持和引导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

到2020年底,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所有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达到相应标准化建设水平;建成应急预案切实可行、救援队伍装备到位、救援指挥统一规范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打造一批本质安全型企业代表。

责任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区、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

(二)强化乡镇政府属地管理和职能部门监管。

1、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照“淘汰一批、整合一批、转移一批”的要求,对贡献率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安全生产条件差、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山、冶金、电石、有色、水泥等“五小企业”,严格审批,从严检查,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加大整合关闭力度,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2、持续推进监管队伍建设。各乡(镇)区、办及行业主管部门在建立专职监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的基础上,规范安监机构设置,开展安监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机构、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做到有人干事、有权管事、有钱办事。建立和落实村级农村安全员工作制度,严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入口关,加强业务教育培训,优待关心基层安监人员。2016年底前,落实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并专职专责,实现规范化监管;2017年底前,全市50%安全监管机构达到标准化、监管人员专业化; 2018年底前,全部达到标准化、监管人员专家化;2020年,实现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充足、装备精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

3、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各部门针对本辖区(行业)特点,制定检查计划,每年开展安全大检查不少于5次、打非治违活动不少于2次、安全专项整治2次,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排查隐患不少于50条,做到全覆盖、无缝隙。

4、持续推进安全创建。严格按照《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以及郑州市下达我市的指标任务:2017年底,住建、交运、建材、机械等行业达到安全发展型行业创建标准,建成安全文化长廊、安全文化墙6千米,安全生产主题公园5个;2018年底前,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行业达到安全发展型行业创建标准,建成安全文化长廊、安全文化墙,1万米,安全生产主题公园8个。2020年底,所有达标的安全发展型行业、企业、安全和谐型村(社区)创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5、持续推进应急体系建设。优化整合应急救援资源, 2016年底,全市50%乡镇区办及主要行业职能部门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2018年底,全部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实现与上三级、四级互联互通;2020年底前,做到每年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型综合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强化综合监管职能。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实现市、乡、村全部达到五个全覆盖要求;严格“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安监部门向纪委、组织部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全覆盖,各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覆盖,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完善登封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完善专家会诊、派遣制度,专家全过程参与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暗访常态化。2017年底前,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专家安全检查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在全市安全生产各项活动中实现专家全程参与。

3、完善大宣传格局。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乡(镇)区、办、各有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主管安全副职抄送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简报,发送安全生产短信等重要信息。每年印发简报不少于24期,发送短信不少于1万条。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以及“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每年在广播、电视、报刊、电台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移动、联通、电信每年向全体市民发送安全常识100万条;继续办好“安全生产曝光台”栏目,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每年曝光台栏目播出不少于50期。

4、完善大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工人以及农民工的培训力度。2016年计划培训各类人员1万人次,逐年递增5000人,到2018年底,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杜绝无证上岗现象;2020年底,实现企业全员培训。

每年春秋两季分别组织1次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副职以及安全监管人员的脱产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到2017年底,对各乡(镇)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和中层干部轮训一遍;2020年底,实现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5、完善大检查机制。每年在元旦、春节、各级“两会”、夏季汛期、十一、冬季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全市性安全大检查;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冶金建材、职业卫生、商贸服务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每月开展1—2个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强联合执法,推进依法治安,每年组织开展 2次集中“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018年底前,基本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020年底前,在全市实现较为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

  1、煤矿。深入贯彻煤矿治本攻坚“双七条”举措,严格落实煤矿灾害治理措施,全面提升各类矿井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矿山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防范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和爆破等事故。进一步提高机械化程度,力争在5年内实现全市煤矿生产机械化、集约化、规模化开采。

    责任单位:市煤炭管理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

2、非煤矿山。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进一步加大对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开发的整合规范力度,切实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在规定时限内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退出,相关部门不予延续相关许可手续;推动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和工艺,不断完善“六大系统”技术装备;严格尾矿库评估、监控和除险加固,持续深化井采矿井防中毒窒息和露天矿山防坍塌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安监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  3、危险化学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通过行政许可,促使企业在硬件设施和安全距离方面达到安全要求,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严格限制信件危险化学品项目,逐步淘汰高危工艺类化学品项目。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企业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或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企业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

责任单位:市安监煤炭局、市商务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  4、烟花爆竹。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加强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实施礼花弹专项治理,建立礼花弹流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继续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

责任单位:市安监煤炭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市供销社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5、道路交通。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全面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和执法,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运营的安全准入条件。到2017年,登封市籍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和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全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建立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教体局、市旅游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  6、消防。充分发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存在易燃易爆隐患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建成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标准配齐配足消防执勤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市宗教局、市住建局、市武管中心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  7、建筑施工。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以桥梁、隧道、公路、水利工程等为重点,建立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遏制建筑事故上升趋势。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运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  8、特种设备。抓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监察和电子监管两个网络。实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落实监察和检验检测责任,探索建立缺陷设备召回和强制报废制度。

    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住建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  9、电力。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电力调度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厂网之间的协调配合。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  10、冶金等行业。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重点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浓度检测装置,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五)深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  1、推进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将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推广与服务、信息共享和人才建设统筹考虑,健全“政、产、学、研”一体化的安全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  2、加大安全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力度。健全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大力推动安全科技创新,以科技引导我市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企业本质安全和产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升;完善安全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做好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编制和实施市安全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积极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安全科技先进成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产业整体安全水平,提升政府监管装备的科技含量,提高执法和监管水平。

  3、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分类监管制度,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其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  1、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考培分离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重点开展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将安全培训作为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强化全民交通、消防、治安、食品、环保、气象、家居等方面安全素质。

  2、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推进“平安登封”、“平安乡镇”、“平安校园”等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3、推动安全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引导安全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推广安全文化教育产品。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安全文艺创作、文艺演出与群众性文艺活动,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主题街道。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七)加强职业危害监督管理

  1、加强职业危害监控。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到2020年,新(扩、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8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场所申报率达到10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  2、实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粉尘、高毒物质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淘汰粉尘危害严重的小矿山、小水泥、小冶金等企业;开展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治,对产生职业危害的设施、设备及场所进行治理。

3、强化职业危害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引导企业优先采用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责任单位:市安监煤炭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环保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  四、保障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等要求,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职能部门行业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建立自上而下严密的责任体系。各乡(镇)区、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党政正职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不少于1次,深入企业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分管副职每月检查不少于8次,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做到检查要建档、会议有记录,留痕管理,终身负责。

2、坚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每月选一个行业(领域)聘请专家把脉、会诊,查清行业共性问题,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市领导挂牌督办,每年挂牌督办重大隐患50条,并严格落实隐患销号制度,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强化网格化管理。对全市重点安全监管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责任,每月要有2个下沉日到所分包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每月排查隐患不少于1条,并实行留痕管理。每年网格化排查隐患不少于26000条。

4、严格督查考核。每季度集中20天时间对各乡(镇)区、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情况以及全市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暗访,对于督查出的问题上黑名单、曝光台,并在安委会季度例会上进行集中通报点评。每半年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1次督查,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定期向市纪委、市组织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批评通报、曝光台、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成效。

5、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拓宽和畅通社会参与和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6286831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公开监督。

6、严格责任追究。将责任追究关口前移,对各级各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定期组织排查隐患、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或者在明查暗访中发生重大隐患的,要参照事故追责的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工程中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从严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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