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8550985/2016-00008
  •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通知
  • 2016-01-06
  • 2016-01-06
  • 通知
  • 登农字〔2016〕3号
登封农委关于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农办,委属各科室:

    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6〕2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农委研究,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4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现将《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1月6日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三查三保”工作成果,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郑州市及我市主要领导要求和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结合我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对新一轮大检查,要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避免农业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健全自上而下严密的责任体系。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管副职对分管领域内安全负责;落实班子成员分包乡镇制度,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

 (二)狠抓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开展农业种植基地、农业合作社、超市、农贸市场、农资经营门店、农资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排查隐患。同时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使用情况,用电线路安装情况以及有毒物品管理情况等。

 (三)强化网格化管理

班子领导、科室负责人、网格人员到所分包乡镇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区、办农办负责本区域的农业生产安全工作。一是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门店进行重点排查,检查其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经营有“高剧毒禁限用”农药、是否有食品药品混合经营等;二是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基地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情况、农业投入品登记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是否完整、自检开展情况等;三是对农资市场、超市重点排查蔬菜、水果、原(杂)粮、干(菜)果、茶叶农药残留检测情况,“三品一标”标识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情况等;四是网格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全面排查、处置农产品质量隐患,对检查的问题不能处理的上报市农委办公室。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农资市场整顿,加强农资经营户农产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农资大检查,突出专项整治;配合农产品安全检查行动,坚决查处非法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禁用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五)开展农村能源领域大检查

根据(郑政办明电〔2015〕165号)文件以及(豫农能环〔2015〕1号)文件要求,检查户用沼气池、联户沼气池、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设备产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乡村服务网点是否组织开展沼气后续服务,是否组织开展农村沼气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安全使用须知等是否上墙。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切实开展汛期、高温时期农村沼气安全关键环节和易发人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类沼气工程防雷防爆防火安全设施配套和使用、运行维护等情况,严查沼气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各乡(镇)区、农办统一组织,职能科室分头实施,市政府安委会综合督导。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5日)。各乡(镇)区、农办及各职能科室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整治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27日)。各乡(镇)区、办及各职能科室按照各自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各乡(镇)区、办及职能科室每周三下午5点前向市农委执法队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周报表(见附件2),2016年1月28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1月28日至3月28日)。各乡(镇)区、办及职能科室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乡(镇)区、办及职能科室每周三下午5点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本周隐患整治整改情况,2016年3月28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各乡(镇)区、办及职能科室要对安全生产整合整治百日行动全面进行全面评估,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016年4月8日前,各乡(镇)区、办及各牵头部门向市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马宗仁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创新检查方式。要认真学习领会(登政办明电〔2016〕2号)文件精神,吃透检查要求,创新整治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沉到一线,认真细致,真抓真查,讲求实效。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农业安全生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