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8550985/2016-00009
  •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通知
  • 2016-01-08
  • 2016-01-08
  • 通知
  • 登农字〔2016〕4号
登封农委关于印发2016年“双节”及“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街道农办,委属相关单位,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

   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以保证我市广大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现将《登封市2016年“双节”及“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月8日

 

 

登封市2016年“双节”及“两会”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我市“两会”也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工作,市农委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及市政府有关要求,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把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紧抓好。现制定2016年“双节”及“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

2016年“双节”期间市委市政府正在筹备“两会”的召开,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精神,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原则,实施全程监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委成立以主管副主任为组长,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全体同志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 、明确工作目标

整治目标主要围绕三个重点,完成三个目标。三个重点:以查处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为重点;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大型超市等单位重点;以整治“三品一标”产品为重点。三个目标: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限用农药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违禁使用农药问题查处率100%; “三品一标”生产基地100%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范围;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自检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为期两个多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一)自查阶段:2016年1月 5日——2016年1月15日

    (二)整改阶段:2016年1月16日——2016年1月26日

    (三)检查阶段: 2016年1月27日——2016年2月29日

    四、明确整治的重点

一是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以农药为重点,是否存在使用高毒农药和禁限用农药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严处,严防禁限用高毒农药死灰复燃,彻底清除农产品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农业种植过程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投入品出入库记录、农事生产操作记录、继续做好日常管理与质量安全控制等现场田间督导,从源头规范生产行为。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作为“舌尖安全”的核心工作,加大对生产基地、大型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检测力度,增加检测样品数量及抽检样品种,自检、抽检相结合,市检测中心在1月15号至2月8号之间不定时的对各相关单位农产品进行流动监测抽检。四是开展认证产品整治,强化对“三品一标”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主体资格、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销售仿冒“三品一标”标识产品或标识已过期、超范围使用等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加强获证“三品一标”进入市场销售资质的确认,保证“三品一标”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

    五、搞好信息服务、促进产销衔接

    “双节”及“两会”期间由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做好农产品价格行情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利用我委的农情网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引导农产品流通,促进产销衔接,加强市场调研,扩大宣传推介,组织产销对接,对可能出现的农产品市场滞销或脱销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发现和处置,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各乡(镇)区、办事处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放在首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农产品全天候抽检,增加抽检批次,认真做好记录,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经检查、检测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对不接受监督检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合作社、集贸市场、超市进行曝光,确保“双节”和“两会”期间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各乡(镇)区、办事处农产品监管站“双节”和“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于2016年2月30日前及时总结上报。

问题产品举报电话:62851800

邮箱:dfsjc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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