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8550985/2016-00026
  •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综合,政务
  • 2016-03-25
  • 2016-03-25
  • 通知
  • 登农字〔2016〕19号
登封农委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规范化建设,确保我委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决策部署,深化平安登封建设,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搭建规范化运作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解决影响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我市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依托委土地仲裁庭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中心在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接访处访、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维稳稳控工作。

 重点内容: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与经营权流转、村财管理、农民负担、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热点问题监管,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消除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隐患。强化农资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农害农等非法违法事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确保农民吃上安全的农产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农委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马宗仁任组长,副书记宋新坤、副主任何爱丽、何志明、张晓峰、曹秋玉为副组长,各科室、站办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挂钩负责制,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梳理,规范管理,组织立即调处,限期解决,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确保了问题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

 (三)转变作风。要把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扬务实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化解下去。要把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联系的过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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