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8550985/2016-00040
  •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综合,政务,通知
  • 2016-02-19
  • 2016-02-19
  • 通知
  • 登农领〔2016〕5号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现代农业民生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现代农业民生项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2月19日        

 

2016年现代农业民生项目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工作考核的导向作用,有效促进纳入全市“2211”产业计划的10个现代农业民生项目按照台账进度要求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承担“2211”产业计划农业重点项目任务涉及的相关乡(镇)区、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1.项目年度工作目标、投资目标完成情况;

2.项目手续办理及职能部门配合协调情况;

3.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项目管理及推进。

三、考核方式

现代农业民生重点项目的考核由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行月考核、季公布、半年综合考评奖惩。月考核,每月下旬组织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考核组深入实地,采取查看进度、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综合测评、分项计分,按得分进行排名。季公布,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对本季度三个月的考核分值进行累计,作为本季度考核结果,排出名次,全市通报。半年(年终)考评,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项目推进情况,按照考核细则对每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细则见附件1)

四、结果运用

1.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点评会,对连续2个月考核成绩在前2名的乡镇和市直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记个人优先条件1次。对连续2个月考核成绩在后2名的乡镇和市直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批评,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评差1次。

2.在半年考评中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记个人优先条件1次。达不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的,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评差1次。

3.登封市“2211”产业计划的农业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年终不能按时间节点推进的,退出“2211”产业计划项目,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出5个先进乡镇和4个先进市直单位,上报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区、街道和市直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重点工作考核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健全推进机制,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实事求是。以年度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实事求是评价,公平公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树立争先创优导向,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评价。市农业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项考核的日常管理,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科学评价各乡(镇)区、街道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四)严格纪律。年度考核要严格遵守各项考核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被考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印发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