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办事处农办、农经站:
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公开后的宣传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根据郑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豫处非领〔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郑处非领〔2016〕1号)要求,全市农业系统要在本行业和本领域中继续做好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有关宣传引导工作,现将
郑处非领〔2016〕1号文件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豫处非领〔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