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2980/2018-00040
  • 登封市审计局
  • 审计
  • 2018-12-20
  • 2018-12-25
登封市总工会2016年至2017年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计结果的审计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

         2018年第4号(总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登封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30日,对登封市总工会(简称总工会)2016年至2017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登封市审计局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总工会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登封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登封市总工会位于登封市望箕路中段市工人文化宫院内,属正科级的群团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的工作部署,指导全市基层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社会职能,并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目前全市有基层工会组织1676家,职工17.9万人,工会会员17.1万人。总工会资产归属上级总工会,现有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21人,内设办公室、组织部2个部室,2个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登封市工人文化宫(简称文化宫)、登封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简称帮扶中心)又称登封市职工服务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总工会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情况

财政按照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二,2016年应拨付工会会费8000000元,实际拨付3700000元;2017年财政应拨付工会会费8000000元,实际拨付3900000元;2016—2017年财政欠拨工会会费8400000元。

(2)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总工会会计资料,2016—2017年收入17266738.90元,支出47700210.46元,结余-30433471.56元,2015年底累计结余32184204.51元,截止2017年底累计结余1750732.95元。

2、文化宫基建会计资料,2016—2017年收入40154958元,支出37856160.48元,结余2298797.52元,2015年底累计结余368734.42元,截止2017年底累计结余2667531.94元。

3、帮扶中心会计资料,2016—2017年收入1224930.51元,支出1051930.12元,结余173000.39元,2015年底累计结余2315129.80元,截止2017年底累计结余2488130.19元。帮扶中心用于困难职工生活救助、金秋助学、医疗救助资金2016年475434元,2017年476439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总工会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显示批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合计50880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账面实际支出142327.5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总工会提供的2016年至2017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合法地反映其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资金管理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还存在账账不符、超合同支付工程款、增加工程量未按规定招投标、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应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总工会存在的问题

账表、账证不符675200元

1、总工会会计资料,2016年年初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与其他应付款明细账,相差500000元,截止2017年底未作调整,造成账表不符500000元。

2、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会计科目,增加其他应付款175200元,造成账证不符175200元。

(二)文化宫存在的问题

1、超合同支付工程款393070.87元。文化宫基建会计资料,河南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实施的登封市文化宫篮球馆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合同价格形式和合同约定付款周期,截止审计日超合同支付工程款393070.87 元。

2、增加工程量未按规定招投标3704679.50元。文化宫基建会计资料,安徽省豪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实施的登封市工人文化宫部分外立面装饰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审定金额超合同金额3704679.50元。

3、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1800000元。文化宫基建会计资料,用收据支付1800000元工程款。

(三)帮扶中心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2488130.19元。帮扶中心截止2017年底累计结余2488130.19元,专项困难帮扶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2、帮扶中心存款利息合计4669.11元应作未作其他收入,且减少银行存款、其他收入4669.11元,造成少作收入9338.22元。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总工会2017年12月记账凭证、总工会、文化宫和帮扶中心账本未按规定装订成册、无完整的会计报表,且文化宫基建会计资料,建账至今均未按规定装订成册。

(五)内控制度不完善。总工会和帮扶中心在看望困难职工时,标准不等,无看望标准的相关制度。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总工会不能提供全市已有基层工会组织名册,只能提供2017、2018年新建工会名册。

    2、文化宫建设项目发改委批复建筑面积52494.80平方米,总投资88330500元;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建设规模33056.36平方米;资金来源:文化宫建设项目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完成98%。截止2017年底资金缺口28567074.93元无来源。截止2017年底共列支管理费515972.57 元,用于基建临时人员工资、制作版面、工地宽带使用费、接待费、购食品、差旅费等费用。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审计要求总工会限期查明账表、账证不符的原因;要求文化宫限期追回超合同支付工程款393070.87元,限期取得合规、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上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要求帮扶中心在今后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使其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查明少做收入原因,调整账务;要求将不规范的会计资料整改完毕。并将以上整改结果函告我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审计局建议:

(一)会计核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到“日清月结”,每季度对账一次,确保会计资料合规、合法。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严格遵守《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三)加强内控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充分发挥职责,对基层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要履行指导职能,名册要详实有效。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已取得合规、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做账务处理,将不规范的会计资料装订成册,整改到位。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