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2980/2022-00003
  • 登封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
  • 2022-01-18
  • 2022-01-18
  • 2022-01-18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条的规定,登封市审计2020318日至2020620,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市财政局是登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登封市委办公室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登办文201934号)的规定,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各项财政收支,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依法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等。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市财政局能够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资金,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市财政局在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部门专户结余结转资金20043万元。是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缩一般性支出,2020年预算执行中压减公用运转经费、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9293万元,市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比年减少21.99%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2020年争取抗疫特别国债19817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168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3亿元。四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2020年全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296940万元。但是,在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刚性不足,不同功能分类科目调剂比例较大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批复中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登封市本级2020年预算中设置预备费2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9328万元的0.55%应当按照本级一般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2.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市本级2020年以综合单位名义安排的预算支出142976.53万元应细化未细化到具体部门。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刚性不足,不同功能分类科目调剂比例较大。查看2020年度登封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动及结余、结转情况录入表,当年调减106670万元,调增106670万元,部分功能性分类科目在执行中调剂较大。

2.未及时、足额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执行率偏低。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级下达转移支付项目中,有297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指标至相关部门,涉及金额158287.33万元,其中:81个项目超过规定时间60日以上,涉及金额79109.48万元,占比49.98%。

2)2020年度上级下达转移支付项目中,有19个项目应在当年下达至相关部门指标金额25959.73万元,截至2020年底实际下达指标金额4000.87万元,应下达未下达指标金额21958.86万元。截至2021年5月底,以上19项目中,仍有17个项目未足额下达指标,涉及金额15810.34万元。

3)2020年上级下达转移支付项目中,有80个项目执行率低于60%。其中有40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611.02万元,15个项目执行率不足15%、涉及金额32174.02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2020年,市财政局出台6个办法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对76个预算单位606个项目设置绩效目标,资金规模30.53亿元,挑选6个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监控,资金规模达29.1亿元。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开展了绩效目标申报、自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进行细化和量化,部分预算单位自评价流于形式,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

4.超时办理追加预算。市财政局除特殊事项外,应2020年9月30日前将追加预算办理完毕,但超出上述时限后,仍办理追加事项33项,追加资金212.19万元

专项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新增债券资金在国库滞留64200万元。登封市财政局超过90日未及时拨付2020年度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涉及9笔64200万元,造成新增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截至2021年3月31日,滞留国库资金已全部拨付至项目单位。从债券计息日起至2021年3月底,应支付债券利息1584.54万。

2.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资金5305.4万元。登封市人民医院东迁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21年3月31日新增债券资金不能及时支付,在项目单位闲置3个月以上,涉及资金5305.4万元,其中,结存超过6个月且结余超50%的1笔5305.4万元。从下达至项目单位起至2021年3月31日,应支付债券利息138.41万元。

3.未按规定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5353万元。市财政2020年度土地出让收益152635万元,当年应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30527万元,实际2020年6月计提17000万元;2020年12月计提8174万元,当年共计提两项资金25174万元,剩余5353万元未计提到位。

4.未按规定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82.91万元。2020年3月郑州市财政局下达我市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稳定就业)802万元,审计发现郑州登峰熔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资金用于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而是将部分奖补资金用于购买机械设备、发放节日福利,涉及金额82.91万元。

5.违规将直达资金拨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64万元。2020年8月4日,郑州市财政局下达我市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4万元;2020年11月5日,市财政局向市民政局下达指标64万元;2020年12月2日,市民政局将该笔资金转入乡镇资金代管账户,由相关乡镇拨付至受益对象,截至审计日相关乡镇仅申请资金55万元,实际拨付29.57万元。

(四)财政局机关总务中存在的问题

往来款项长期挂账40.33万元。截至2020年底,登封市财政局机关总务账龄超过3年的其他应收款30.61万元其他应付款9.72万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登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要求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预备费,严格按照规定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批复到各部门。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切实减少待分配资金比例,提高年度预算到位率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剂,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加强专项债券使用效益,强化项目管理,避免资金沉淀、闲置。严格按照规定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加强对涉企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财政局积极组织整改,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和具体项目下达各单位2020年度上级转移支付指标11368.2万元补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5353万元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监控,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目前全市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全部完成,2020年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6个,2021年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7个,挑选2个部门进行绩效整体评价。下一步将重点做好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设置和乡镇级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具体整改情况由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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