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慈善总会2020年至2021年接收捐赠资金和
物资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登封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对市慈善总会2020年至2021年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慈善总会是经市民政局批准,于2010年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扶贫济困、慈善救助、公益援助。
2020年和2021年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收支余情况如下所示:
捐赠资金收支余情况 | ||
单位:元 | ||
2020年 | 2021年 | |
收入合计 | 5281704.04 | 211920486.18 |
其中:非定向 | 2485324.04 | 194543907.17 |
定向 | 2796380.00 | 17376579.01 |
支出合计 | 4458914.97 | 207684491.26 |
其中:非定向 | 2756514.97 | 192767231.44 |
定向 | 1702400.00 | 14917259.82 |
结余合计 | 822789.07 | 4235994.92 |
其中:非定向 | -271190.93 | 1776675.73 |
定向 | 1093980.00 | 2459319.19 |
2020年至2021年,市慈善总会接收捐赠物资价值16104164元,其中2020年731374元,2021年15372790元,截至审计日已全部分配到位。由于我局在2021年已对分配至乡镇、村委的捐赠物资收发情况进行过抽查审计,本次审计未再对上述事项进行延伸。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慈善总会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资料管理较为规范,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台账登记清晰,档案整理齐全等,但在对市慈善总会和受赠单位进行审计和延伸后,发现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违规使用现金、闲置慈善捐赠资金、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进度缓慢等。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慈善总会存在的问题
1.违规使用现金1006700元
市慈善总会在2020年和2021年违规使用现金列支助学金共计1006700元。
(二)受赠单位存在的问题
1.闲置慈善捐赠资金14330100元
根据2021年《登封市防汛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慈善总会接收7.20捐赠资金的非定向资金,由财政局会同应急管理局根据情况,提出资金分配的初步意见(市慈善总会不参与资金的分配)。2021年,我市通过住建局分配慈善总会捐赠资金26780000元至15个乡镇办,用于村民损毁房屋重建。审计了解到上级在后期下达了毁损房屋灾后重建的财政专项资金,与上述捐赠资金存在使用范围重合的情况。审计抽查发现,部分乡镇收到的上述专项资金足够使用,导致上述捐赠资金闲置,截至审计日,大冶镇和唐庄镇因以上原因结余捐赠资金14330100元(其中大冶镇11467700元,唐庄镇2862400元)。
2.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进度缓慢500000元
2021年,郑州市慈善总会定向捐赠大冶镇垌头村文化活动灾后重建资金500000元,截至审计日,上述工程未动工。
3.受赠设备未入账2540700元
对2020年和2021年接受捐赠设备的单位进行抽查延伸,发现受赠单位捐赠设备未入账,价值2540700元,其中:某公司定向捐赠给应急管理局安防应急型无人机系统一套,价值1665000元;某公司定向捐赠给市妇幼保健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一套,价值850000元;市慈善总会捐赠给市妇幼保健院超声波洁牙机2台,价值9600元;市慈善总会捐赠给市中医院超声波洁牙机2台,价值9600元;市慈善总会捐赠给君召乡海渚小学格力空调1台,价值6500元。
四、审计处理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登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市慈善总会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受赠单位合理使用捐赠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审计整改情况
市慈善总会及相关单位已按审计要求积极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良好:2022年的助学金全部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的形式进行了发放;慈善捐赠资金闲置的问题也已经会同财政部门要求各乡镇制定了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正在按计划合理使用;大冶镇垌头村文化活动室已完工投入使用;受赠设备未入账的问题,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慈善总会已督促相关单位将受赠设备进行了固定资产核算。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