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
一是建立政府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实施资金平台。支持一批拥有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专利的企业开发专利产品,使现有的自主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升改造我市传统产业,上一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二是资助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科技专利技术和产品。在目前我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太合理,低水平重复项目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少,经济效益低的情况下,应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购买、合作开发生产等形式,引进国内外高科技技术和产品,弥补我市大项目、好项目少的现状,改善我市产品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三是尽快建立“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推进专利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科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成立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建立制度和标准,培养知识产权评估执业主体;健全专利转化中介服务,开展专利转化中介服务资质认证,并依托中介,做好专利代理、专利诉讼、专利转化等一条龙服务;培养专利技术交易和产业化的专业经纪人,通过专业执业人员的中介服务,健全和推动专利技术转化交易市场的建立,较好实现专利拥有者、企业和资金三方面的直接对接,有利于专利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答复内容: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扶持政策,2016年出台了《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加快推进登封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登发〔2016〕11号)(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内容中涉及多项鼓励专利技术的发明、创造、运用与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目的在于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和产业化,推动我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关于“建立政府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实施资金平台”问题,该“意见”明确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设立登封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对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郑州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并达到填补国内空白、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产业化前景良好的项目,一次性资助资金5万元。对获得上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专利奖的也将给予同等数额奖励。”目的在于支持一批拥有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专利的企业开发专利产品,使现有的科技创新成果尽快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提升改造传统产业,上一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二是关于“资助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科技专利技术和产品”问题,该“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市财政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按技术交易额的20%给予奖补,同一单位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设立创办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郑州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补;对促成技术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3%的奖补,同一技术转移机构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目的在于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购买、合作开发生产等形式,引进高科技专利技术和产品,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三是关于“尽快建立‘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问题,该“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我市技术转移转化及服务等重大平台建设。加大财政资金在技术转移中心项目建设上的支持力度,主要用于吸引高水平研发平台和技术转移机构等的入驻;稳定运行后,按技术转移中心技术交易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建设以“互联网+”技术信息、交易、转让、融资、孵化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目的在于鼓励和支持专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专利拥有者、企业和资金三方面的较好对接,推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