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
近年来,随着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鼓励企业上市(挂牌)有关政策陆续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到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来助推企业更快发展。
对企业而言,上市(挂牌)能够高效率、大规模、低成本募集资金,实现企业“裂变式”发展,同时也能提升企业知名度,吸引优秀人才和高端客户,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企业上市(挂牌)也能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降低行政管理成本,稳定就业,增加税收。此外,还能彰显一个地方的知名度、美誉度、竞争力和辐射力。
但是,企业上市(挂牌),除了需要较长时间的管理规范和问题协调外,更需要付出中介机构辅导等直接成本和规范财务、土地、产权手续等巨大的间接成本,给企业财务造成一定的压力。
郑州市政府和周边县市区均已出台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扶持政策,对企业上市(挂牌)给予激励扶持。
登封市2009年出台的上市奖励政策,仅针对于主板上市企业,我市目前还没有一家企业获得奖励。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及地方股权市场奖励政策均未覆盖。
因此,建议及时修订完善我市企业上市(挂牌)政策,将创业板上市、新三板及地方股权市场挂牌纳入奖励扶持范围,并积极落实奖励措施,使他们早日做大做强。既做到了典型示范带动,也必将产生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答复内容:
2014年以来,我国不断深化金融和资本市场改革,在坚持壮大主板市场的同时,积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地区性股权交易中心。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途径,到“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更适合我市中小微企业实际情况。经过努力,在我市原定的上市后备企业中,翱翔科技(证券代码:832067)、中岳非晶(证券代码:833493)、河顺股份(证券代码:835016)等3家企业先后于2015年2月2日、8月8日、12月2日在新三板挂牌,实现了我市企业挂牌(上市)零的突破。
为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取得新的突破,进一步激发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积极性,金融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在《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登政〔2009〕10号)文件的基础上,形成了《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和挂牌交易工作的意见(建议稿)》,提交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尽快梳理规范之前下发的各类奖励文件,要取消一批、增加一批,新增加的奖励文件必须由法制办进行严格审核。
按照会议要求,市金融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我市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对上市方面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进一步研究整理,对《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和挂牌交易工作的意见》作了再次完善和修改,并征求了市法制办的意见,拟定于近期报市政府讨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