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
目前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基本完成,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凸显形象,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镇区服务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为推进乡镇城市化进程做出了成绩。但同时,部分杜区还存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到位、物业管理等便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群众入住。尤其是多数乡镇政府财政兜底社区建设,投入资金量较大、融资付息成本较高,债务压力越来越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
建议: 1、由市政府融资平台牵头,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创新投融资模式,帮助乡镇化解债务。2、由市财政视乡镇情况,按安置人口数或社区规模给予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贴,解决资金不足问题。3、由市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行组团招商,促进乡镇经济发展,解决社区群众就业问题.同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群众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答复内容: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市落实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战略规划的重要举措,乡镇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镇区服务功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市、乡二级财政收入普遍减收,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导致部分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后续投入不足,遗留问题较多。
关于帮助乡镇化解债务问题。
2014年全国进行了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由审计部门牵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债务进行认定,认定后的债务统一进入财政部债务系统,确定为政府债务。审计部门对于当时债务单位申请的缺少要件的债务不予认定为政府债务,不进入财政部政府债务系统。对于进入债务系统的债务,近两年我市通过向上级争取代发置换债券的方式,已基本置换完毕(白坪乡进入债务系统的债务规模为1185万元,近两年我市财政共下达白坪乡置换债券资金1185万元)。需要向您说明的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和新《预算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出台后,明确规定了举借渠道,2015年1月1日起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分为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置换债券是为了偿还政府到期的存量债务而发行的政府债券,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方式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后,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有债务的还款期限、债务利率、债权人等发生了变化,发行置换债券的方式虽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债务压力,但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债务。若想从根本上化解地方政府债务还需着眼于中长期财政规划,立足于本乡镇实际通过提高财政实力逐年予以消化。
关于对乡镇社区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贴问题。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度,市财政积极支持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按照郑州市财政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郑财农【2012】19号文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对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搬迁人口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了补贴,近几年共补贴白坪乡社区建设资金909万元。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在推进扶贫搬迁的同时,上级准备出台政策支持引导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居住的区域实施整村搬迁,整村搬迁项目可与已建成社区项目结合,优先消化已建成社区的存量房屋。建议白坪乡政府结合乡镇实际情况,认真梳理相关项目,完善项目资料,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待上级政策出台后,充分用足用好政策消化社区存量住房,缓解社区建设方面的资金压力。
关于由市政府加大招商力度,进行组团招商,促进乡镇经济发展问题。
为了发展我市经济,市政府近几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并相继出台了《登封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暨奖励办法的通知》(登发【2009】10号)等规范性文件,同时鼓励乡镇立足本乡镇实际,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用好优惠政策,因地制宜招商。市政府也将通盘考虑全市实际,根据招商项目和各乡镇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落户乡镇,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的招商局面。
关于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群众自主创业,增加群众收入问题。
近几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大力支持大学毕业生、失业登记人员、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财政提供担保、实行贷款贴息。另外,为了提高就业率,推进全民技能提升,我市还安排有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的职业培训,旨在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提高劳动技能,增加群众收入。乡镇政府也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引导、帮助本乡镇群众通过就业或自主创业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