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7-00265
  • 登封市农机中心
  • 建议
  • 2017-10-19
  • 2017-10-19
登封市农机中心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017)28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府首先要建立统一的监管机制及政策措施,疏堵结合,奖惩统一;其次要加大市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扶持或引进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科学合理利用秸秆,变废为宝。

答复内容:

为从源头上治理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近年来我市已经建立了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细化目标责任制和“三级网格、四级平台、五级联动”机制,每年争取市财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200万元,积极动员农机手、农机专业合作社、畜牧养殖企业积极通过秸秆抛洒还田、秸秆养畜、秸秆回收、秸秆制肥等多种方式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夏期间要求收割机必须安装秸秆抛撒机作业,割茬高度不得超过15公分,不符合作业量质量要求的农户可拒付作业费,确保我市小麦机收率和秸秆直接还田率达到96%以上,三秋期间同25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秸秆还田目标责任书,经验收后按10元/亩落实奖补政策。对山区小地块无法直接还田的秸秆,积极动员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和38家畜牧养殖企业进行回收利用。三夏三秋结束后,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按照利用数量落实奖补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年度服务农业面积1万亩(收购秸秆1万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郑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上报郑州市财政给予40元/吨综合利用项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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