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7-00280
  •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建议
  • 2017-10-19
  • 2017-10-19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017)75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加大全市煤矿塌陷区和关闭矿井治理的建议。

答复内容:

近几年来,在国家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去产能和供给侧改革等多项政策的大背景下,自去年以来,强力推进关闭煤矿政策,大冶镇2016年关闭煤矿4家,今年计划关闭4家。在煤矿关闭之后也留下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土地复垦治理问题、拖欠群众占地搬裂款问题、拖欠群众房屋搬裂款问题等,但直至目前没有相关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处理遗留问题。

1、关于2016年关闭的4家煤矿情况。第B(2017)75号提出的大冶镇2016年关闭4家煤矿的遗留问题,尤其是土地复耕治理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实地调查。这4家关闭煤矿矿区土地恢复治理工作的具体情况是:登封市月亮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关闭后,矿区土恢复治理,目前正在进行平整复垦;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嵩阳嵩鑫(登封)煤业有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君堂煤矿等3家煤矿已按规定关闭了井筒,拉倒了井架,矿区土地恢复治理方面,大冶镇政府正在统筹规划。

2、关于2017年拟关闭的4家煤矿情况。第B(2017)75号提出的大冶镇今年计划关闭的4家煤矿涉及的土地复耕治理问题,我局一直十分关注。具体情况是:嵩阳西施(登封)煤业有限公司、嵩阳同兴(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登封市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小河二矿、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阳沟煤矿等4家煤矿,已经拉倒井架,充填井筒,拆除建筑物,矿区土地恢复治理方面,大冶镇政府正在统筹规划。

3、关于我市矿山环境和土地复垦工作方面。近年来,登封市政府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我市在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复垦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把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同环境治理、生态恢复、土地复耕有机结合,加快矿山环境治理、复耕土地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据统计,登封市所有矿山企业已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1.1347亿元,土地复垦保证金8200万元;登封市也先后完成了投资1030万元的郑少洛高速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投资2813万元的金岭绿色矿山项目和投资307万元的郑州新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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