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
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格管理网络文化市场,加大稽查力度,对问题网吧进行查处、整顿、取缔。行业主管部门应联合教育局、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求有关营业场所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投诉电话”等标志,规范经营。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危害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危害的认识,并动用一切社会力量制止未成年人上网,政府部门要积极建设网络公共服务中心,提供公共网络服务。
答复内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不按照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经营行为,一直是我们文化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点。我局目前根据建议提出的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玩耍,吃住一条龙服务,以及存在安全问题的情况,在全市开展了网吧专项治理工作,同时结合网吧信用管理体系每月开展全市网吧场所评优评差工作,并在全市网吧工作管理群做出通报。对于接纳未成年人、留宿未成年人、上网不登记的场所,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立案调查,对于违规给未成年人提供上网身份证的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停业整改,够上处罚的必须处罚。
安全生产是我局对场所的第一要求,必须保证网民的人身安全和自身财产做到监督保证。为此我局年初就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对于线路凌乱、安全出口锁闭等安全问题严查严管,一旦发现立即要求整改。
目前我局对建议提出的问题全已整改,全市85家互联网场所都悬挂有 “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都有投诉电话12318。同时结合公安、消防召开了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全面对互联网场所进行专项治理,一定要将违规经营行为彻底消灭,并结合电视台给予违规场所进行曝光,动用社会一切力量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