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
①加强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力度及拓宽就业渠道。
②加强政府救助力度。对失地农民实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答复内容:
一直以来,我局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上级精神和我市相关政策已将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纳入了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截止目前,按照政策规定,已将嵩阳办守敬路居委会、颍河路居委会、唐庄乡塔水磨村郭西组、井湾村八组、寺沟村三四组、中岳办交河口村二三四组、新店村一二组、大冶镇大路北村五组4个乡(镇),8个村4054人纳入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畴。其中16-59周岁3322人,60周岁以上732人。目前,享受待遇人数2590人。每月发放各项补贴80余万元。
近几年来,我局已将失地农民纳入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范围进行了培训。为更好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培训问题,我局会在下步工作中采取积极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失地农民进行专门强化培训,被征地农民保障部门将会同职业介绍机构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和掌握市内外用工需求,及时向各培训基地通报用工需求情况,做好被征地农民培训后的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