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肯定了民办教育的重要性。我市也根据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一些扶持民办教育的政策,为登封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营造出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是2008年4月登封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登政〔2008〕9号),进一步明确了登封市相关20多个局委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对我市民办教育机构进行管理和扶持;教体局也根据有关精神出台了《登封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登教〔2008〕39号)文件,明确了权限与职责,提出了具体规定与要求,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一、关于你提出的制定优惠政策问题,登封市民办学校“两免一补”优惠政策早在2007年秋季已经在登封市各民办学校执行,并且已经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对于义务教育类民办武术学校,由于历史原因,2014年以前登封市义务教育类民办武术学校由于没有纳入全国教育年报统计,所以没有享受“两免一补”、公用经费等优惠政策,2014年经登封市教育体育局的多方协调努力,先后打请示报告16余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最终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截至目前登封市民办学校(包括武术学校)和登封市公办学校一样享受“两免一补”、公用经费拨付、中职生免学费、中职生奖助学金、大学生学费贷款等优惠政策,可以说在登封已经真正意义上达到了和公办学校一样的政策扶持。
二、对于民办学校扩大规模、校舍选址、学校建设用地等方面,登封市教育体育局一贯关注民办学校的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有实力、有特色,能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优质民办学校,为登封教育增砖添瓦,锦上添花。涉及规划、土地等部门的协调问题,市教育体育局将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会给登封市有特色、有创新的民办学校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对于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83号)给予民办学校2%公办教师方面。现在我市公办学校教师严重不足,自身教育教学任务压力较大,所以暂时无法用公办教师解决民办学校的教师紧缺问题。为了有效解决民办学校师资问题,民办学校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到全国各大师范院校通过招聘的形式自行解决,也可以从一些仍然具有教育情怀,愿意继续为登封教育事业奉献的离退休公办教师队伍中,自行选聘一部分公办教师予以补充。当然在每年公开招教时,民办学校也可以通过有效合法途径,建议市政府编办、人事劳动等部门加大公办教师招教力度,增加招教编制,从而逐步缓解整个登封教育师资力量不足的因素,教育主管部门也将给予大力支持和关注。
四、关于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问题,登封市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政策,已经建议市政府设立一定数目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扶持登封市民办学校的发展,正在等待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
关于班班通项目。按照《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项目学校必须是在中小学布局调整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点、小学、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分)和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不在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范围之内,所以没有配备,民办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解决。
五、登封市教育体育局都要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对登封市辖区的所有民办学校进行年度检查和督导评估,评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整改单位、停办单位等级。年检结果将作为评先、表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通过《登封教育通讯》、《登封时讯》、登封电视台等多种媒体以《公告》的形式将合法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名称向社会公示,引导学生到合法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就近择优入学,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打击各种非法办学行为。近年来共依法查处、取缔非法办学机构120余所,下发责令停办通知书80余份,整改通知书70余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净化了民办教育的发展环境,较好地维护了合法民办学校(教育机构)举办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六、目前,我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根据自身发展情况每年都参加全省对口升学考试,升学率达90%以上,为学生进一步到高职院校学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近年来,登封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坚持把职业教育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举措来定位,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政府统筹、教育协调、社会参与”的办学原则,出台了《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积极引导职业学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我市两所公办职业中专已建立校外实习基地40多处,设立了登封市产业聚集区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先后与富士康、北大青鸟、江苏华硕、苏州凯莱大酒店、河南新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河南聚合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安排学生校外实习1.5万余人次。目前校企合作存在校热企冷现象,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制订相关优惠政策,建立企业、行业共同参与办职业教育的长效机制,深化推进校企合作,为我市企业培养更多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