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铁涛、许文峰、管晓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社区居家养老照料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居家养老照料设施的现状
(一)养老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1.财政投入力度加大
“十三五”期间,市财政共投入资金3797万元,用于养老设施建设。一是投资3400余万元,对全市8所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提升改造;二是多方筹资370万元,对市社会福利中心一号楼进行后期投入建设,完善了厨房、卫生间、洗澡间、消防设施、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和室内窗帘、家居、家电等物品配置;三是投资27万元,新建日间照料中心两家。
2.引导民间投资成效明显
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开放养老市场的政策规定,进一步落实《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办法》和《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由以前的登记管理到现在的备案服务,鼓励引导3.5亿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新备案民办养老机构两家(阳城养生苑、石道福寿康养老院)。
(二)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经过改造提升,8所乡镇敬老院的环境条件、设施设备、安全运营水平全面提升。每个敬老院安装了自动喷淋系统、烟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增设了无障碍设施,微型消防站,完善了食品安全、用电安全、取暖安全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全市农村敬老院达到了“五能”标准,即能安全住用、能降温取暖、能方便如厕、能随时洗澡、能及时就医。
二是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定期以会代训、现场模拟演练等方式,培训达300余人次,提高了养老护理员、消防安全员等专业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扶持、指导中岳养老院完成“登封市嵩威技能培训学校”(养老护理员)的相关申报及建设,现已投入使用。
三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加大督查力度,保证了全市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二、关于“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任务的交汇之年,我市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目标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9月1日民政部第66号令)《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8〕102号)《登封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登封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登民字〔2021〕3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做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市44个社区,每个社区原则上至少规划建设一处设置有10张床位以上的具备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功能的日间照料中心。同时还要通过为特殊困难群众和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为本辖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多样性、个性化便捷性服务。到2021年底我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率达百分之九十,投入使用率达百分之百。
三、关于“加快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模式建设”的建议
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2020年9月1号第66号令)及《河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条例》(征求意见稿)精神,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登封市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城市社区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对已建成的社区养老机构加以规范,使其具备医养结合功能。同时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医养共同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同时也要培养一批综合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医养结合机构,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
四、关于“强化专业护理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培训”的建议
“十四五”期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机制,将养老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并充分利用“登封市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对养老机构实施动态监控。2021年登封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对养老服务专业护理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免费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向合格者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各养老机构也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专业护理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鼓励支持和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志愿者服务档案和表彰激励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技术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与三个办事处对接,按照“就近集中.辐射周边服务老人”原则,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盘活养老服务资源,补齐城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总量不足的短板。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打造文明登封,养老登封。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