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094/2023-00001
  • 登封市教育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2-12-08
  • 2022-12-08
关于“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022)031号建议的答复

郭雪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关于家庭教育工作,教育部、省、郑州市分别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关〔2015〕133号)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5〕148号)等文件,特别是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也为今后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目前我市家庭教育主要有以下列三种方式开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出台了《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登教体〔2018〕39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成立了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家庭教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认真办好家长学校,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下一代的良好氛围。在家长学校办学过程中,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做到“四个规范”:一是规范办学模式,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做到“一门两校”,每所学校既是国民教育系列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生就读的学校,同时又是本校学生家长接受家庭教育的家长学校;二是规范校长责任,即“一长两职”,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长,既是所在学校的校长,同时又是本校家长学校的校长;三是规范教师职责,即“一师双型”,学校的教师既是担任对学生进行某一学科教学和管理的教师,同时又是本校家长学校从事相应教学和管理的教师;四是规范教学管理,切实做到了“四落实”,即“教学计划落实”,每所家长学校都要有学年和学期家长学校教学时间、地点、人员、内容、考核等具体安排;“教学课时落实”,每学期上好一次“大课”(由学校聘请家教专家为全校学生家长作报告或办讲座)、一次“中课”(由年级组长邀请教子有方的家长为本年级学生家长谈经验、讲做法)、两次“小课”(由班主任利用期中、期末家长会前半小时,结合省编教材为本班学生家长讲授家教知识);“教师队伍落实”,每次上“大课”的专家,上“中课”的优秀家长,上小课的班主任落实到人;“使用教材落实”,我市统一使用省编家长学校教材,市区学校起始年级使用率平均在60%以上,农村学校使用率较低。

(三)注重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每年暑假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河南省教育系统“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学习能力指导师”培训。8年来,我市共有262名(其中家教指导师174人,学习指导师88人)教师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学习能力指导师培训,并取得了培训资格证书,保证家长学校师资力量。

2022年,我局计划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首先计划8月底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钉钉会议的方式向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做到有效监护、正确教育、积极陪伴子女,树立新的家庭教育理念;其次在全市教育系统举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公益讲堂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纽带作用;三是利用学期末学生家长会机会,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典型案例分析分享活动》,引导家长学法、知法、用法。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家长学校办学水平,实现真正的家校联盟。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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