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107/2023-00014
  • 登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人大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3-06-05
  • 2023-06-05
关于优化磨料企业新项目立项备案的建议的答复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2023)007号建议的回复

赵福军、张渊博、孙朝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磨料企业新项目立项备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应科室认真学习和研讨建议,结合我单位职能认真落实。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坚决遏制“两高” 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75号)等文件精神,刚玉行业属于“两高” 项目,为执行省、郑州市坚决遏制“两高” 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我市磨料行业新建“两高”项目未经省级窗口指导或评估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2023年初,省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环保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号)中,将刚玉行业从“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中去除后,我委就磨料行业备案事宜积极与工信局、司法局、应急局、环保局等单位对接,按照程序向市工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5月11日,市工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已同意我市符合产业政策的磨料行业进行立项备案建议。自接文之日起,我委已开展符合产业政策的磨料行业备案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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