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9975/2024-00020
  • 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人大建议,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4-07-02
  • 2024-07-02
关于对“尽快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回复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人大代表们: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鼓励公立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2022年,根据《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登封市卫健委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申请:“在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增加‘养老服务、培训’职能”。”中共登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做出《关于调整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职能的批复》(登编办〔2022〕40号),同意基层医疗机构的主要职责增加“养老服务、培训”职能。2023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增加“养老服务、培训”职能,有条件、有意愿的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可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医养延伸工作)。

    同时,根据郑州市工作要求,2023年,登封试点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工作,覆盖面达70-80%左右。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老人提供健康体检、疾病诊疗、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服务,安排家庭医生进村入户,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失能、失智康复指导、健康知识宣传、药物指导等服务。推动医疗、康复、护理等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社区延伸。

    二是签订医养结合协议。2021年起,要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乡镇敬老院和民办养老公寓)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了医养结合协议。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贴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根据养老院需求,提供健康教育、义诊等上门医疗服务。

    三是开展“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2024年,按照郑州市工作要求,登封将试点开展“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融合,加快推进各乡镇(社区)医养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高效运行机制,推动开展“整合资源、延伸服务”工作,探索构建医疗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与日间照料中心(小中心)和家庭医生与居家老年人签约服务相融合的“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以“大”带“小”,延伸服务支撑居家养老,有效推进机构、社区、居家医养康养服务全面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通过鼓励公立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签订医养结合协议,2024年即将开展的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工作,登封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将逐步完善,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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