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9975/2026-00026
  • 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6-06-22
  • 2026-07-02
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建立健全无主病人救治安置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和民生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您的提案紧扣“健康中国”战略部署,聚焦无主病人救治安置领域的痛点难点,精准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机制不健全、流程不顺畅、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提出的系列建议贴合实际、针对性强,为我们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补齐民生短板提供了重要参考。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提案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及前期基础

无主病人作为特殊困难群体,其救治安置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市无主病人主要包括身份不明、无近亲属、无经济来源、无救治能力的急危重症患者,以及流浪乞讨、突发意外导致无人照料的患病人员。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卫生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无主病人救治安置工作,已初步形成“急救优先、分类救治、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救治保障方面,明确各级医疗机构为无主病人急救责任主体,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原则,对急危重症无主病人一律先行开展抢救治疗,不得因身份不明、无支付能力而延误救治。同时,依托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无主病人救治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兜底保障,有效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在安置衔接方面,对治愈后符合条件的无主病人,协调民政部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范围,对接福利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进行妥善安置,推动救治与安置工作有序衔接。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无主病人救治安置工作仍存在诸多短板,与您提出的提案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一是长效机制尚未健全,救治、核查、安置、保障各环节衔接不够顺畅,存在“重救治、轻安置”“重应急、轻长效”的现象;二是资金保障力度不足,部分医疗机构垫付费用回收周期长,难以全面覆盖无主病人救治、康复及长期安置所需费用;三是部门协同效能有待提升,各部门信息共享不充分,身份核查、安置转移等流程繁琐,效率不高的问题;四是安置资源供给不足,针对无主病人的医养结合、长期照护等安置场所数量有限,部分治愈后无自理能力的无主病人难以得到妥善安置,占用医疗资源的同时也增加了医疗机构负担。

二、关于建立健全无主病人救治安置长效机制的推进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提案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将建立健全无主病人救治安置长效机制作为民生实事重点推进,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着力破解当前工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

(一)完善救治保障机制,筑牢生命安全底线

一是明确救治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急救救治职责,指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作为无主病人集中救治定点医院,负责急危重症无主病人的抢救、治疗和康复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内无主病人的初步接诊、转运和基础照料。二是优化救治流程,实行“一站式”救治服务,医疗机构接诊无主病人后,立即启动急救绿色通道,同步开展救治和身份核查工作,简化病历书写、费用申报等流程,确保救治工作高效推进。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在现有财政专项拨款基础上,鼓励社会捐赠、医疗机构支持、企业合作等多渠道筹资;

(二)健全身份核查机制,打通工作衔接堵点

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核查机制,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组建身份核查工作专班,医疗机构接诊无主病人后,立即将病人信息(外貌特征、指纹、DNA等)提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依托人口信息系统、失踪人员数据库等资源,快速开展身份核查工作;民政部门同步核查病人是否属于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核查,最大限度查明无主病人体身份。二是规范核查流程,明确核查时限,对急危重症无主病人,实行“边救治、边核查”,力争在救治期间完成身份确认;对身份难以确认的,由公安、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出具证明,纳入无主病人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核查。三是完善信息登记制度,建立无主病人信息管理平台,详细记录病人的救治情况、身份核查进度、安置去向等信息,实现“一人一档、全程可追溯”,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规范推进。同时,积极与民政、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数字化手段,进一步优化认证流程,不断缩短身份认证周期。

(三)优化安置衔接机制,破解“安置难”问题

一是分类推进安置工作,根据无主病人的病情、自理能力和身份核查结果,实行分类安置:对治愈后具备自理能力、身份无法确认的,由民政部门纳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协助其返乡或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对治愈后无自理能力、无近亲属、无生活来源的,由民政部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安置到福利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进行长期照护;对经查实有近亲属的,由公安、民政部门协助联系亲属,督促其履行照料责任。二是加强安置资源供给,加大对福利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的投入力度,配备专业护理人员和医疗设备,提升长期照护能力;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无主病人安置工作,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承接无主病人安置业务,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安置格局,破解无主病人长期滞留医疗机构的难题。三是完善安置转移流程,建立医疗机构与民政部门、安置机构的无缝衔接机制,无主病人治愈后,医疗机构及时将病人情况、治疗结论等信息反馈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统筹协调安置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转移安置,明确转移责任,避免出现安置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

(四)强化部门协同机制,提升工作整体效能

一是各部门加强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无主病人的救治、康复和信息上报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无主病人的安置、救助和福利保障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无主病人的身份核查、亲属查找和秩序维护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医保部门负责衔接相关医保政策,协助做好费用核销工作。二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协同工作会议,通报无主病人救治安置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将无主病人救治安置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延误救治安置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持续深化无主病人救治安置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无主病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和民生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无主病人救治安置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细化部门职责,优化救治、核查、安置、保障各环节衔接,实现无主病人救治安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破解“重救治、轻安置”的难题。

二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考核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无主病人救治安置相关政策和工作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无主病人救助工作,鼓励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捐赠和志愿服务,营造“关爱特殊群体、传递社会温暖”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和民生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不断优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切实把无主病人救治安置这项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如有其他意见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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