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县军、蒲军凯、付小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私屠滥宰整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商务部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生猪屠宰点的设置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屠宰企业,核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畜牧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检疫人员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执行检疫工作。对没有取得定点资质的屠宰企业,按私屠滥宰,由商务部门依法取缔。
2012年4月,登封市政府统一对我市的生猪屠宰场(点)的资格进行审核清理,取消了一批经整改仍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的生猪定点场(点),全市仅保留位于少林办耿庄村登封市城区屠宰场和位于大冶新兴沟村的郑州郑通食品有限公司,畜牧部门按照规定在这两个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人员实施检疫。即:商务部门定点,畜牧部门派人进点检疫。
关于“农村市场有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上市”问题和私屠滥宰行为,近年来,市政府也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治,2015年4月份,按照市政府安排,由食安办、商务、畜牧、公安、市场发展几个部门,组成的生猪私屠滥宰督查组,对乡镇市场存在的“白条肉”上市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近一个月的集中排查整治,查封了告成、石道2个无证屠宰点,取缔了颍阳、东华、徐庄、石道、告成5个乡镇的集中屠宰点,捣毁了3个家庭私宰点,收缴了2家白条肉。目前我市的私屠滥宰现象基本得到遏制,绝大部分屠宰户都能守法经营,进点屠宰,只有东华、大金店的个别屠宰户还存在软磨暗抗,心存侥幸。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由商务部门划入农业部门的方案要求,郑州市级的监督管理职责已完成移交,郑州市畜牧局已成立屠宰处,具体负责生猪屠宰监督管理。目前登封市的职责移交已提上议事日程,但还没有完成。待职能移交后,监督管理责任明确,我们将在市政府领导下,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配合下,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白条肉上市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人民的肉食品质量安全。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5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62839266
联 系 人:梁大清
抄 报 :市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