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7-00288
  •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
  • 提案
  • 2017-10-19
  • 2017-10-19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提案内容:

1、进入大熊山景区没有路标问题。

2、景区山体乱挖、乱建问题。

3、养猪厂污水排放污染河道的问题。

答复内容:

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我镇在收到建议以后,为切实加快推进大熊山景区旅游开发,立足本镇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组织相关部门全力集中开展景区旅游联合治理,现将提案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进入大熊山景区没有路标问题。

我镇与市旅游局沟通后,市旅游局正在做大熊山景区标识、标牌的规划,为景区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景区山体乱挖、乱建问题。

我镇组织城建、环保部门对该景区进行联合检查整治,发现近一年来没有乱挖、乱建问题。

三、养猪厂污水排放问题。

徐庄镇依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2016〕62号),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上山山宝养殖有限公司位于何家门村属限养区。我镇已向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2017〕18号)要求进行整改,该养殖厂已建三个沉淀,进行雨污分离,禁止污水排入河道。我镇环保部门将严格督导,加强后期管理工作,确保河道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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