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辉、王建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于1997年11月20日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专门于2002年由规划建设部门牵头编制了《登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使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有规可依。国务院于2008年4月22日公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使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有法可依。老城内的刘胡同是广大市民周知的历史文化街区,是登封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刘胡同街区内保存清至民国时期的传统民居共19座,是登封这座千年古城传承保存下来唯一的连片传统民居区,是研究历史上登封老城的建筑格局、登封传统民居的建筑特点、登封历史上的经济、社会等情况及历史民风、民俗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二、工作开展
一是博物馆建设工作。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紧围绕“以文化城”,市民中心依托嵩山“汉三阙”文化,以“三阙”对应“三馆”,建筑风格采用汉代建筑坡屋顶组合形式,2017年8月启动了市民文化中心项目,项目包含展示馆、文化馆、图书馆、总占地面积约83亩,总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总投资3.92亿元。截至目前,主体建筑已经完工,内部装修正在推进。项目启用后,市民文化中心将具备城市展览展示功能,设立专一区域,展览答复历史文化内容。
二是各类博物馆资源。目前,我市拥有7家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分别是嵩山地质博物馆、登封革命烈士纪念馆、阳城遗址博物馆、登封窑陶瓷博物馆、少林古兵器博物馆、徐庄抗日根据地纪念馆、登封历史博物馆。
感谢您们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