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也是教育局一直重视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近年来,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有18万以上的15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数十万的儿童致残。交通事故在青少年发生意外伤害死亡中占首位原因。车祸后果轻重不一,多见头部受伤、骨折、内脏出血、休克、死亡。在步行交通事故中,危险人群为5~9岁儿童;在驾车事故中,危险人群为10~14岁儿童和15~24岁青少年。查阅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事故档案可以发现,儿童期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多半是受害儿童,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的车祸在交通事故中占大多数。例如低龄孩子穿越马路时没有成年人带领,不走人行横道,骑自行车技术不熟练或逆行,在公路旁玩耍,红灯亮时横过马路,骑自行车带人,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12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马路,骑车下坡不减速、猛拐等。统计表明,交通事故是造成4至14岁儿童非故意伤害的主要原因,已成为“头号杀手”。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9月作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登封市教育局一直关注加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自行车出行的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开展了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自行车出行管理教育引导工作。
一、健全制度,学生出行安全工作制度化
教育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学生安全出行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将学生安全出行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并作为考核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夯实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智慧的交通秩序,保障全体师生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扎实推进,学生出行安全教育常态化
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动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三进入”“四落实”,即安全教育进课程、进教材、进校园;安全教育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充分发挥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利用主题班会、校园网、微信群、钉钉群等平台,显著位置放置醒目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和“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学生及家长充分认清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安全因素和社会危害性,培养学生及家长遵章守纪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去年教育系统共发放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单1200张,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挂图130余套,宣传手册200册,全市校园悬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横幅300余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采取会议政策宣传、电子屏、校园广播、班会宣传交通安全教育282次,受众人数达133770人次,营造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多措并举,学生出行安全教育多元化
利用各种安全课,专门设置“交通安全在心中”为内容的课程,备好课,上好课等形式,使学生受教育率达100%,实现了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目的。组织学生观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宣传片,通过视频中一些场景感染学生,并提高安全意识。多次聘请交警到校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专题教育,要求学生和家长完成视频观看、课后问卷调查,以此促进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重点管控巡查,除常规的执勤外,学校每天安排领导轮流值班,设置学生文明岗、家长志愿者,负责学生上、放学的秩序及门口交通要道巡查。规范家长的停车,请交警队协助,设置禁令标志,禁止汽车开进校门,同时通过地面上设置警示标语及划分停车区域,保证出入要道的畅通。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阶段教育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来强化学生出行安全工作:
一、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全面纳入安全教育体系。在全市教育系统要求学校开展“510”安全出行提醒,即:每天放学前5分钟、每周离校前10分钟,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提醒,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出行安全。组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日活动,围绕“关爱生命·快乐成长”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让学生懂得生命珍贵,远离伤害和危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组织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活动,按照安全月工作方案,编辑教育系统安全警示视频并发至基层学校观看学习,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专项活动,达到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素养,完善家长安全责任,真正做到交通安全教育入耳、入脑、入心,落到实处。
二、全面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要不断加强与属地公安交警、道路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统筹协调,加大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力度。设立文明监督岗,加强路队建设,切实保障学生文明、安全出行。强化路面巡逻和现场执法,治理校园周边停车。认真排查校门口交通标识、交通防护设施有无缺失,彻底清除校门口占道经营等现象,确保校门口通畅,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三、建立健全家校联合机制。着力解决学生违规骑车上下学问题,联合家长,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并采取有力措施,避免骑车上下学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求学校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每月至少一次),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举办交通安全征文、画展,定期播放交通安全光盘、进行文明交通宣誓、举行交通安全展板巡展、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广泛号召,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五、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学生安全出行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期间重点督查学生违规骑车现象。同时主动邀请交警到校开展和指导交通安全教育,在学生上下学时段派出交警(或交通协管员)到校门前值勤,及时疏导劝阻。联系交警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科学设置减速带、斑马线、红绿灯、警示标牌等设施。
通过做实以上工作,全面落实学生安全出行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