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刘舰莉、张晓磊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民宿产业发展的建议”议案已收悉,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民宿经济是幸福产业,是乡村全面振兴、高水平全面小康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我市立足资源优势,立足地方实际,着力打造特色民宿集群,力争尽快形成多元业态融合发展的民宿产业链,以民宿产业推动登封全域旅游发展。
(一)出台标准规范发展。我局在市政府统筹协调下,组织住建、自然资源规划、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起草全市旅游民宿开办标准,重新梳理民宿开办流程。按照“惠民、便民、利民”思路,以“极简办理”为原则,于2022年1月通过政府内网正式下发《登封市文化和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全市民宿开办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各乡镇(办)对照标准按照流程有序发展辖区内民宿。
(二)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持续推进。按照国家民宿等级评定标准、河南省乡村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从我市符合开办标准的特色民宿中指导、推荐一批进行民宿等级评定,推而广之,形成产业带动,确保我市民宿高质量发展。
(三)打造极具我市特色的民宿品牌。按照“公司化打造、集群化发展、连锁化运营”理念及“1+N”(即一个村+N个院)运作模式,利用2-3年时间,拟打造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的“嵩山民宿”品牌,明确嵩山民宿评定标准,让符合条件的民宿业主积极参与,共创嵩山民宿品牌。
(四)加强旅游民宿标准化管理。以我市为全国旅游标准化城市为依托,积极引导建立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搭建共建共享共治平台。抓好旅游民宿经营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对接职业院校,定期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加强民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经营管理、服务礼仪、营销策划、食品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民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感谢您们对我市旅游民宿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