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32835/2022-00057
  • 登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政协提案,提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2-08-30
  • 2022-08-30
  • 2022-08-30
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142号建议的回复

王晓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加大投入、扩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增量,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十三五”期间建设社会足球场地16块,多功能运动场3块,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连续被郑州市、登封市列入“民生实事”项目。

目前我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场地设施和学校、事业单位健身场地等三大类。

国家体育总局于2021年12月下发《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委员们也提出了要细化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规定,解决体育场地设施开放中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例如是否要将体育设施和教学区域隔离;向公众开放的体育场地设施是否实行预约、是否可以收费、是否设置管理人员、是否限制开放时间和进入人数等等,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目前我市要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户外健身器材每天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其他场地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场地设施,要强化公益属性,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

为进一步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我市计划再建设13块笼式足球场、9块多功能运动场,新增一批乒乓球台和健身器材,同时推动游泳馆和全民健身综合馆的建设,待上级关于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实施细则出台后,我局将严格督促指导各属地管理部门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深度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2022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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