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现国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收提案后,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您们分析的问题和提出的具体建议,结合我局职能具体作出如下答复:
一、针对“加强部门配合...”的答复
2022年7月份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登封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2-2024)》.通过持续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到2024年底,切实建立起由登封市政府主导的部门之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常态化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和前端设备在线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学校食堂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涉嫌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针对“争取政策支持...”的答复
为实现中小学及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全覆盖,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推进:一是2020年84个公办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程争取市财政资金100万元,由我局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统一招标完成;二是2019年、2020年116个托幼机构食堂采取先行完成建设,之后财政奖补1万元的方式完成。截至目前,所有资金已支付完成,我市实现中小学及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全覆盖。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社会各界均可通过“舌尖安全网”实时在线查看后厨操作情况。
三、针对“各级各部门及学校相关责任人定期...”的答复
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直是我局监管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我局计划于2022-2024三年间持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是贯彻省政府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豫市监〔2022〕18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的具体举措,对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规范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学校食堂联采服务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餐等全链条风险防控,全面提升我市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2022年、2023年、2024年底,我市学校食堂评价达标率要分别达到60%、80%、100%。
马现国等委员们,我局根据您们的提案,有针对性的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2年9月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62878126
联 系 人:侯梦姣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