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普惠托位供给
我市现有托育机构22家,幼儿园托班33家,托位数3000个,普惠托位数2000个,普惠托位占比达66.7%。圆满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数,我市多渠道大力宣传托育服务,提升托育服务能力,提高普惠托育占比,预计2024年年底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8个,普惠托位占比达到85%。
二、持续推动乡镇(街道)、开办普惠托育机构
一是积极增强普惠托育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实施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幼儿园开办托班,增加托位数,预计2024年底扩展托位数约3600个。
二是按照政策大力实施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扩建为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或建设托育服务;符合条件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实行“一园两制”。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统筹普惠托育与普惠幼儿园一体化发展,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普惠托育机构,按照备案托位数给予每个托位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依据年度质量评估等级,对普惠托育机构按实际使用托位数分别给予每个托位每月200元、300元、400元的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