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嵩山景区设立特色农家乐》的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旅游发展及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局职能作出以下答复:
设立特色农家乐对于丰富嵩山景区旅游服务供给、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升游客体验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组织相关科室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规范审批流程
为保障特色农家乐的合法合规运营,我局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新办申请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是农家乐经营的重中之重。我局加大对嵩山景区现有特色农家乐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指导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保障游客饮食安全。
(三)推动品牌建设
鼓励特色农家乐打造品牌,挖掘地方特色美食和文化,提升服务品质。对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农家乐,引导加入登封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给予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促进其做大做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划引导
积极配合文旅部门进行嵩山景区特色农家乐的规划工作,联合登封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力争明确特色农家乐的布局和发展方向,以确保其与景区生态环境和旅游发展相适应。
(二)持续强化监管
进一步加大对嵩山景区特色农家乐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不断规范农家乐经营秩序。
(三)加强培训指导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农家乐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经营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不断努力,为嵩山景区特色农家乐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2024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62878126
联 系 人:侯梦姣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