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素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公交客运服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数量也日益增加,这些无疑对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也会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了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近年来,教育局与公安、交运部门多方采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中小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建议其想法和初衷很好,但目前付诸实施尚有难度。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守本条例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同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2012〕36号)第四条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科学规划学校的设点布局,发展公共交通,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在城市公交覆盖区域,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乘坐公交车。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
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根据我市学校学生上下学现状,我们已采取以下强有力的措施,以缓解市区学校上下学时段交通道路拥堵:
一是按照条例规定全市各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市建成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一律不配备校车,严格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区域内招生,确保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鼓励城市中小学生乘坐公交车或步行入学,低年级学生由家长护送。走读生和寄宿生节假日放假时依托城区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上下学。
二是持续强化交通安全教育。1.各中小学校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并作为每学期“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的“安全教育月”活动。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四进入”、“四落实”要求,切实发挥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展板、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专题讲座、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建立相关教育制度,建立各学校周督查制度。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乘坐超载、拼装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2.各中小学校积极协调公安、交运等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开展“510”安全出行提醒,即:每天放学前5分钟、每周离校前10分钟,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提醒,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出行安全。各校校门口设置安全提示牌等,做好学生乘车、骑车和行路安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3.利用主题班会、线上线下家长会、校园网、微信群等宣传媒介,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家长集中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发挥法治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等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组织全体学生收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用真实违法现场视频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出行的安全意识、法规意识, 自觉做到守法出行、安全出行。4.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家长会、“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包括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预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三是大力开展倡导文明出行系列活动。1.写好“致家长的一封信”。学校向家长发送了“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提示家长认真履行监管好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在接送学生上下学途中,带头遵守交通法规。2.组织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客货混装车辆和无保险车辆,通过学生把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传递到家长身上,对学生家长开展文明交通引导教育。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区,社区带动全社会,引导全体学生家长提高公德意识,自觉带头安全文明出行。3.组织开展了“安全文明出行”签名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安全文明出行”签名活动,让每一位学生感受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提示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五是重点时节适时提醒。在大雨、大雪、大风、大寒等恶劣天气时,学校组织安全出行教育和提醒。
四是加强接送学生行为规范管理。1.切实加强校门口值班管理。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要组织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2.实行错峰上下学。有条件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3.实施小黄帽路队制。学校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小黄帽路队制,由学校统一制作小黄帽,要求学生上下学统一佩戴,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号指示标志,在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规范。4.实行集中带队放学。每天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放学,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今后,我们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确保校园周边特别是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齐全、醒目。协调公安部门要结合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将“护学岗”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机制,抓细抓实。同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抽调教职员工、学校保安、学生家长志愿者等作为辅助力量,共同参与“护学岗”工作,全力保障学校在上下学交通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秩序良好。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