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寒、董江涛、桑满园、胡宏昌、郜占帅、姜楠、程十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登封市旅游投诉协调机制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文旅产业发展遭受重创。为加快文旅产业复苏,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战略,始终把文化旅游产业作为富民强市的首位产业、朝阳产业和支柱产业来培育,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凝聚各方力量、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拓展文化旅游市场,加快了全市文旅产业转型发展,特别在关于旅游投诉协调机制建设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举报受理台账。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姓名、地址、单位等基本信息及举报内容、举报时间和联系电话等认真整理,如实记录,做到举报来源清晣,内容有据可查。
二、对受理的一般举报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送大队领导审批后,交由各执法中队检查落实并以文字形式上报;落实结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备案。
三、举报案件办理结束应及时反馈。经办中队一般应在受理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核查结果;对于举报人留有联系方式要求回复的举报,应当在查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需要立案调查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在作出决定七日内向举报受理部门报送最终结果。
四、严格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举报内容和执法行动安排,做好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工作。
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在百忙之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