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2X/2021-00039
  • 登封市财政局
  • “三举措”,政府采购工作
  • 2021-05-19
  • 2021-05-19
登封市嵩阳办财政所“三举措”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近期,嵩阳办财政所按照市采购办要求,采取三举措,认真开展了办事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健全内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建立采购需求论证机制,完善信息统计报告制度,严格控制采购各项环节和程序,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精细化、操作规范化。

二是内查外调,全面梳理。此次检查采用内查外调的方式进行。内查就是查财务账簿,看程序是否合规,主要看采购预算执行情况、采购方式的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规避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验收情况、采购程序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等。外调就是查采购项目是否合理、采购活动是否真实,看采购预算是否符合市场行情。

三是建立清单,督办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并要求各站办所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完。

此次开展自查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嵩阳办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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